(二)坚持以科学发展的理念和思路谋划反腐倡廉建设
理念决定方向,思路决定出路。以科学的理念和思路谋划反腐倡廉建设,最根本的是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所体现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来谋划、部署和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中,要着重把握和体现以下理念和思路。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和大局来开展工作,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要求。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始终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更好地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效服务和有力保证。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中央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及时跟进、积极参与、推动落实,完善体制机制制度,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也是检验我们党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坚持群众路线,增强群众观念,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坚持把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与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结合起来,把处理人与教育人、挽救人结合起来,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同信任干部、激励干部结合起来,切实做到既严惩腐败分子,又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反腐倡廉,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标本兼治,既抓紧治标,严惩各种腐败行为,有效抑制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的势头,又着力治本,从源头上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不断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取得的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要惩防并举,既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以起到警示、诫勉、震慑的作用,又实行防范在先、关口前移,及时预判腐败现象发展变化的趋势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切实做到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要堵疏结合,既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筑牢堤坝、堵塞漏洞,又因势利导、趋利避害,更加积极、主动、有效地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自身的职责和使命,消除心理失衡、自觉遵纪守法。
——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要适应时代发展和实践需要,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要大力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加强对重大理论、重大政策和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增强反腐倡廉理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大力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创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既抓制度完善更抓制度落实,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在坚持和完善以往行之有效方式方法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办法、掌握新手段、开辟新途径,特别是注意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效性。
——统筹兼顾、注重建设。统筹兼顾、注重建设是新形势下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有效方法和途径。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有机统一起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全局之中,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要不断认识和把握反腐倡廉建设规律,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工作,多做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充分发挥教育、制度、监督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要树立世界眼光,加强战略思维,结合我国实际,借鉴国(境)外有益做法,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三)科学安排、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善于把握时代发展的趋势,适应形势发展的变化,不断研究新情况、提出新对策、解决新问题,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是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我们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和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对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主动履行职责,自觉依法行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其认真整改,对违纪违法案件要严肃处理。要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二是要坚持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良好的作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从具体事情做起、从突出问题抓起,加大对作风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要扎实推进农村、企业、学校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改进基层干部工作作风。要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三是要坚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要全面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切实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任何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都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要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有机结合起来,使各项工作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关键任务是制约和监督权力,要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划清权力边界,明确责任主体,推进权力运行的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规范权力运行,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要抓紧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做好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调研和起草工作,保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四是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看得最清、感受最深,也最有发言权。要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严肃查处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要深入剖析当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得力措施集中加以整治,努力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的势头。要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加大政务、司法、厂务、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和事项都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责,严肃党纪政纪,弘扬新风正气,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打铁还得自身硬”。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是一个永恒的主题。要巩固和拓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不懈地抓好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在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中,涌现出一大批勤奋敬业、无私奉献,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奋发有为、成绩卓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和充分展示了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顾全大局、恪尽职守的政治品质;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敢于碰硬、无私无畏的精神境界;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公仆情怀;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一身正气、清廉自守的高尚情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学习先进典型为契机,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反对消极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之一,也是我们共产党人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我们要坚持以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把廉洁政治放到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大局中去谋划,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体现,放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去落实,努力做到干部清廉、政府廉洁、政治清明,把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推向深入。
(本文是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2011年6月26日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表彰大会暨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发表时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