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媒体将福建龙岩市永定县“大肚女孩”苏田田因患子宫间质肉瘤陷入困境一事刊登报道,随后各界通过红十字会向其捐款五万余元,但直至8月16日,苏田田的母亲才接到签收善款通知,而苏田田已于7月11日去世。红会解释称,因当时县里正在换届,卫生局局长没有到位,无人签字转款。永定县红十字会17日就苏田田部分捐款迟到问题致歉。
近期,因为郭美美引发的一系列的负面新闻,红十字会的公信力大大受损,如今,苏田田去世月余,红会仍未将捐款送到的新闻,恐怕会让红会的形象再度受到严重损害。
爱心人士捐款是两个月前的事,苏田田辞世也过去了35天,可是,50218.22元善款,却一直躺在红十字会的账号上睡大觉,永定县红十字会在致歉中表示:“因捐款拨付的流程过于繁琐”。理由何其堂皇!考虑何其“严谨”!
但我不明白的是,该县卫生局长还没有到位,该局就不为人民服务了吗?就不日常办公了吗?难道所有需要局长签字的项目都停滞下来了吗?还是苏田田没那福气,就仅仅她的捐款因为没有领导的签字而磨蹭了很久,直到她去世还没有感受到那些爱心人士的温暖?
善款姗姗来迟,究竟卡在了哪里?真的是卡在了过于繁琐的流程吗?我看未必,那是卡在了一些本该爱心浓浓的慈善机构工作人员对爱心的冷漠和蔑视上,是卡在了那些浓厚的官僚习气和作风上,是卡在了缺乏对爱心善款无比尊重和珍爱的一贯态度上!过于繁琐的流程,如果能令我们对善款更加放心,那也无可厚非了,但现状是什么?过于繁琐的流程,就是给我们带来不清的账目、不畅的信息,以及善款姗姗来迟的遗憾。
此前,为确保捐款用到“刀刃”上,2010年5月,著名企业家曹德旺向西南干旱灾区捐款2亿元,与中国扶贫基金会签订了国内第一个慈善捐赠问责协议:基金会必须在半年内将2亿元捐款发放到西南五省区的近10万户困难群众手中,并提出“管理费不超过善款3%”“如发现不合格率超过1%,将对超过1%的部分予以30倍的赔偿”等条件,被称为“史上最苛刻捐款“,这也开创了中国捐赠者对公益捐款问责的先河。
慈善事业公信力的重建,需要铁的制度来倒逼和捍卫。曹德旺开先河的善款捐赠问责协议,应该大力普及、推广——所有善款,不论多少,都应实行捐赠问责——捐款的到位时间、用途、地点,管理费的比例,善款处理的不合格率以及赔偿比例等等问责规定,都应在百姓捐款时明确并由捐赠者和接受慈善机构签订问责协议——这应该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
几千万、几亿的巨额善款当然要重点关注,但对那些普通百姓虽然微不足道的善款,也是中国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慈善事业公信力的平民基础。问题是,那些迟到的善款,能倒逼出捐赠问责制度吗?吴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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