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驻马店8月18日电(记者 齐永)8月18日,河南省泌阳县纪委监察局宋局长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称,他当日上午接到驻马店市政府文件,将介入调查2010年3月22日泌阳县顺达矿业有限公司透水事故,落实政府批复文件,对时任泌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党委书记、局长陶山河进行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局长职务。
2010年3月22日,泌阳县顺达矿业有限公司发生透水事故,当时11人被困井下,事故定性为重大事故;后经过8天9夜奋战,救出2名矿工,9人遇难,事故等级降级为较大事故。
宋局长称,今日上午他才拿到来自驻马店市政府的《关于泌阳县顺达矿业有限公司条山铁矿“3.22”较大透水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意见》。《意见》内容显示,“3.22”矿难其他责任人的刑事追究已经到位,正在履行法律程序,其他未处理的责任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意见》说,“3.22”较大透水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矿方没有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要求,也没有按照安全预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而是借用原有生产系统,以基建之名,行采矿之实。目前,泌阳县顺达矿业有限公司5号矿矿长张学兰、爆破员张精春,6号矿矿长柯永群、工人付国江,8号矿矿长宋民刚、安全员刘兴山、包工头蔡以安,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泌阳县安监局副局长姚义欣,泌阳县安监局监管股副股长张旭,泌阳县安监局监察中队二中队负责人张志刚,已被泌阳县检察院以玩物职守罪立案调查,目前也进入起诉阶段。
上述受到处理的责任人中,没有泌阳县安监局局党组书记、局长陶山河,也没有当时协助顺达矿业公司工作的泌阳县发改委成员、总经济师杨为民。按照此次《意见》,陶山河将被给予记大过处分,免去局长职务;杨为民将被给予记大过处分。目前,泌阳县纪委已经介入调查,将按照《意见》对上述二人进行处理。
时隔一年半至今,在舆论的关注下,当地有关部门终于公布了“3.22”较大透水事故的处理结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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