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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一个月 18岁福建三明小伙在永安纵火17次

2011年08月20日 13:12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我喜欢看救火,看到消防队过来救火,我就感觉很刺激。”为了寻乐子短短一个月,这名18岁的三明小伙苏某在永安放火17次,涉案价值20余万元。日前,这名喜欢“烽火戏”的小伙已被消防刑拘。

  午夜时分

  火警接二连三

  “铃铃铃……”一阵刺耳的警报声划破了深夜宁静的天空。8月12日凌晨1时许,刚刚扑救完一起柴火间火灾的消防战士还没睡熟,又被尖锐刺耳的警报声惊醒,迅速着装登车,奔赴 场,投入到新一火轮战斗中……“永安市南塔路2幢楼,柴火间着火,无人员被困,内有摩托车一辆。”值班的战士通过对讲机向王队长报告。“又在半夜?又是柴火间?见鬼了,一个晚上到底要发生几起柴火间火灾?”指挥员心感蹊跷,但来不及细想就带领队伍风风火火奔赴火灾现场。

  3分钟后,永安消防大队2辆消防车和12名消防员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5分钟后,火灾被成功扑灭。“队长,队长,永安市三中防卫所一楼柴火间着火,无人员被困,里面有一部摩托车。”刚刚松了一口气,准备带领官兵归队的王队长瞄了一下手表凌晨1时35分,距离上一次火警才过了半小时。

  论坛热议

  杂物间离奇火灾

  “唉,昨天新买的摩托车停在自家杂物间,没想到,半夜柴,火间无缘无故起火,摩托车就这么烧掉了……”8月3日,小陈在论坛上发帖。三明“小鱼网”没想到刚发布一天,小陈的帖子就引来了几十人跟帖,很多人说近期身边也发生了离奇的火灾,有十几个人还因为摩托车等交通工具被烧毁损失惨重。一时间,杂物间离奇火灾成了最热的话题,永安论坛跟帖的有3000多人。离奇的火灾也引起了消防部门的高度关注。“都在午夜时分,都是杂物间火灾,火灾损失以摩托车警方初步认定这损毁居多。”一系列起火事件涉嫌人为纵火。

  经过大量调查,警方专案组通过走访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高瘦的体貌特征,同时在模糊的监控探头中得到了印证,这为专案组侦破工作指明方向。功夫不负有心人,8月13日零时许,专案组陈吉川大队长带领警力在南塔新村巡逻、蹲坑守候时,将一名正在寻找作案目标的年轻人苏某抓获。经盘查发现其体貌特征与专案组所掌握犯罪嫌疑人十分相似,就将其带回刑侦大队审查。

  经连夜突审,犯罪嫌疑人苏某如实供述了从7月下旬开始在燕东、燕南辖区下半夜纵火烧毁小区楼房柴火间、摩托车等公私财物案件17起的犯罪事实,涉案价值20余万元。

  据民警介绍,由于涉嫌故意放火,苏某已经触犯了刑律。目前案子仍在审理中。

  □记者对话

  苏某

  苏某,男,1992年7月出生,南安市人,现住永安市十二中附近。这个小伙,接近1米8的个头,戴着红边框眼镜,从外表看还很稚嫩,谁都不会将他和一名犯罪分子联系起来。他为何会做出如此令人不解的举动,一个月内连续纵火17次呢?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对话了这位少年。

  记者:为什么要放火烧杂物间呢?

  苏某:我喜欢看救火,看到消防队过来救火,我就感觉很刺激。我在半夜放火烧柴火间,就是希望能引来消防车灭火。

  记者:知道放火属于犯罪行为吗?

  苏某:不知道,知道就不会去了。

  记者:你现在后悔吗?

  苏某:非常后悔,我想出去……

  □心理专家分析

  省红会心理援助中心咨询师谢宝平:18岁已经成年,他的行为不再是少年时期简单的猎奇心态造成的。成年人已经形成自己的价值观、自我认知,苏某的行为与从小成长环境有关,负面心理叠加下,让他在价值观、自我认知上出现偏差。谢宝平建议,在法的教育下,还需要对苏某进行心理方面的疏导,让他感恩于社会,而不是报复社会。(《海峡都市报》 记者 江方方 通讯员 林嘉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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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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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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