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徐建中在此间举行的首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发布活动上表示,近年来,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取得快速发展,建议从协调机制、加强监督等四方面推进慈善城市建设。
首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发布活动26日在安徽芜湖拉开帷幕。本次活动由民政部主管的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主办,中国市长协会、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等单位和组织合办。
徐建中在会上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公益慈善事业得到快速发展。截至目前,我国共有各类社会组织44.6万个,其中基金会2243个;注册志愿者5000多万人,公益慈善从业人员20多万,社会捐赠2008年和2011年两度突破1000亿元。
徐建中认为,公益慈善事业的蓬勃发展,催生了慈善城市的创建活动,而创建慈善城市,是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有益探索。建议各地抓好以下四方面推进慈善城市建设。
一是在公益慈善活动的协调机制上要有“实举措”。公益慈善事业的跨界属性要求推动建立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建立政府部门与公益慈善组织之间的协调机制和公益慈善组织间的协作机制,对慈善组织在运作监督、社会动员、购买服务、税收优惠、资源配置等方面提供协作支持。
二是在服务和监督公益慈善组织上要有“硬招数”。各地要积极推进公益慈善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培育和支持慈善机构加快发展。同时推进公益慈善组织完善内部结构,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财务公开,“阳光”运作,增强公益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形成法律监督、行政监管、舆论监督与行业自律相辅相成的慈善监督管理机制。
三是在拓展慈善资源上要有“新突破”。在创建慈善城市工作中,要建立和实施市政府购买服务制度,采取项目资助、合同委托、社会招标等方式,扩大市政府购买服务的规模,拓展购买服务的领域,形成多元参与、有序竞争、共同发展的慈善服务供给格局。
四是在弘扬慈善文化上要有地方的“浓特色”。要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城市传统慈善文化,运用历史慈善人物、事件、典故,在城市大力开展公益慈善宣传活动,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倡导全民慈善,形成具有浓郁特色的慈善文化氛围。(记者 詹婷婷、卫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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