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解释或催生财产公证、房产加名热潮 家庭伦理面临考验
随着该解释的实施,出现了一些让人咋舌的现象:一名婆婆听到新司法解释高兴得跳起来,说房子是她的,让儿媳滚出去;很多丈母娘要求在女婿或准女婿的房产证上加上女儿的名字;多地夫妻财产公证业务火爆……有网友调侃:“新的司法解释就是让没结婚的人想清楚再结,结婚了的人想想怎么离,离婚的人想还好我早离了。”
婚姻法解释三会给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有媒体调查显示,50.5%的人担心,解释三中关于房产归属的规定,会破坏中国传统婚姻家庭作为伦理共同体的本质。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晓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不论过去还是现在,家庭财产制一直是中国人生活的基本方式。家是一个不可分的概念,家产属于家这个整体。而解释三将资本主义个人财产原则引入中国婚姻实践中,必然会引发一系列问题。比如,婚前购房时房产证上的名字到底应该怎么写,婚后房产证上的名字要不要改、怎么改,这些都会成为家庭纠纷的导火索。结果可能导致亲人间相互算计的局面,这样一来,破坏的就不仅是婚姻,还有人心。
有网友看过婚姻法新解释后直言,再美好的爱情,一旦步入婚姻殿堂,就必须面对财产清算的残酷现实,这会让很多人在结婚之前就对婚姻失去安全感。结婚似乎变成了父母子女一起合伙开公司,人们越来越关心自己财产的投资与收益问题。
但也有学者提出不同的看法。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琳撰文指出,婚姻法及其解释并不伤害婚姻伦理。对传统伦理,既要尊重,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父母赠与子女房产的归属,首先要看赠与人的意愿,而不是看它是否符合哪条“传统伦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共有仍是最主要的原则,父母赠与子女房产有其特殊性,应尊重赠与人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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