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只关注发言人,不关注发言人制度
和老同学王勇平、王旭明一样,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主任毛群安最近的日子也不“清静”。建立媒体“黑名单”的提议也让他备受争议。
对于争议,毛群安表示并不委屈,愿为自己说过的话“负责任”。但近期的一系列现象使他觉得,人们将视角过多地集中在了新闻发言人个人的得失上,而忽视了背后的制度问题。
毛群安认为,目前政府的运行机制和公众、媒体的要求间,差距比较大。发言人在其中操作起来就很为难。不解决制度问题,只看发言人个人的技巧比较片面。
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3年4月23日,中国记者协会首次向中外记者介绍国务院各部委和人民团体的新闻发言人,正式宣布我国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2003年SARS疫情暴发后,从当年的4月初到6月24日,卫生部连续举办了67次新闻发布会,是举办新闻发布会最密集的时期,也成为全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标志。2004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布了首批新闻发言人名单。
2007年国务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按照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程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要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在真正的运行过程中,王旭明告诉记者,因为是条例所以并没有法律的强制力,“至今也没有看过因为不开新闻发布会被免职的官员,受惩罚的倒是那些开了发布会说错话的人”。对于未来的改进,王旭明期待有专门的新闻发言人法律法规的颁布,并对奖惩做出明确规定。
毛群安也表示,说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但是“各家各户到底怎么去弄,没有统一的要求,国家只给了原则性的方针,比如说信息发布要及时、全面、准确。但具体的细致方案还得看各部委自己的安排”。
王旭明曾说过,自己的“手下”也就4~5个人。毛群安也坦言,由于编制非常紧张,目前卫生部新闻办公室也就4~5人。
对于卫生部是如何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问题,毛群安坦言:“目前也没有很细致的方案,基本是每次根据不同情况由领导安排人或者发言人出来答疑。”
毛群安强调,至少应该有一个大致的“分级处理应对方案”,像对突发事件分级别处理一样,新闻发布会也应该建立相应的级别,而不是随时随地让“新闻发言人去堵枪眼”。新闻发言人制度实际强调的是新闻发言人背后的组织,而不是个人。“谁负责谁去讲”的效果会比较好。
王旭明在给王勇平的公开信中也有类似的表述:“这个发布会(指 ‘7·23动车事故新闻发布会’)根本就不该开,领导一定要开也不该由你一人开;即使你一人开了,也不该这么开。”王旭明指出,这段话其实就是在说,新闻发言人制度背后没有一个明确的哪级事故该由哪个级别领导出面的规定。于是,大事故前的“临阵脱逃”或者是“集体缄默”也就屡见不鲜了。
作为“黄埔一期”几乎硕果仅存的国家部委新闻发言人——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8月22日做客新华网时也承认,“近期社会公众对新闻发言人高度关注,这是一个好的现象”。这个“关注”不仅仅指公众一面的倒戈之声,在新闻发言人尚属“分外”工作的今天,黄毅表示,如果新闻发言人不能提供公开透明的服务,那么这个新闻发言人制度还不如没有。(记者 张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