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文通知,要求自今年起5年内,逐步推广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
由于这项工作面向全国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社会各界无不期盼,以长期实行属地化管理。这不仅能够尽快实现信息共享,更重要的是,全国统一的社保接续、转移,甚至联保制度等,也能迈出实质性步伐。
众所周知,相比加载金融功能等技术性改进,社保卡所负载的社会保障实体权益的调整将面临更多困难。这其中,仅以《社保法》规定的基本目标任务之一,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来看,需要填补的现实鸿沟即可谓巨大。
撇开国力不足等物质条件制约,中国提高社保统筹还需面对的历史条件制约,即严重滞后于实际所需的社保体系非改革的核心工程。因此,这种变革的过渡性、细碎化带来的结果是,社保从其发端就被分设为“城保”、“农保”两种模式,继而又因为地区发展存在先后,不同地区依据自身条件试验并发展起了更多类型的下一级模式,以至全国相对独立的统筹单位竟然多达2000多个。
这种状况除了不断固化市场割裂,更在于中国的人口构成正在越来越多地表现为三元结构而非传统的二元结构,即在按户籍划分的城、乡两类人口之间实际另有一个进城务工的庞大群体,而这一群体工作的不确定性又决定了他们很难在一个城市长期连续缴费。这种情况下,各个统筹单位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率各不相同且很难进行对接转移,必然驱使进城务工者“自愿”退出社保体系。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农民工相对集中的流向地政府也在试图推出优惠政策提高非户籍人口入保积极性,只不过这些优惠政策在核心制度未曾发生根本性改变的环境下,出现了尴尬境遇。
只要户籍制度不改革,提高社保统筹层级必须作为先决条件尽早完备。社保统筹的最大障碍在于日渐显著的利益藩篱。对于相对落后地区而言,统筹所致的缴费标准提高不仅使其财政趋紧,更有可能因为劳动力成本提高而影响到其赶超战略;对于相对发达地区而言,本地人口的老龄化趋势以及养老保险实质采取的现收现付制,同样使其不愿面对统筹所致的“空账”加剧。
破除利益藩篱首先要在思想上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唯有如此,利益各方才能跳出画地为牢的小我格局,共同迎来天高地阔的豁然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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