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此为契机,推动公益诉讼、损害赔偿、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进步,也不失是一种收获
8月31日,是国家海洋局对发生溢油事故的康菲公司发出通牒的最后期限。多位接受采访的权威人士均指出,康菲公司在期限内实现“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彻底封堵溢油源”的要求几乎没有可能。上周四,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曾表示,如果康菲公司不能在8月31日的期限内完成“两个彻底”,将依法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权威人士称,这个严厉措施,很可能是责令康菲公司的蓬莱19-3油田7个钻井平台停产,并在随后全面接管清污工作。(8月31日《经济参考报》)
持续两个多月的渤海湾溢油事故,目前已累计造成污染面积5500平方公里,对油田及周边海域海洋环境造成严重损害。在事故处置过程中,人们一步步见识了康菲公司的敷衍和傲慢:公布信息能拖就拖,损害赔偿能躲就躲;对于溢油源有没有彻底封存,还有多少溢油点,说法也前后矛盾,自说自话。这种态度,激起了公众的义愤,也促使有关部门采取罕见的强硬态度,敦促康菲公封堵源头、清理溢油,并代表中国政府启动对康菲的生态索赔公益诉讼。
最后时限已到,渤海湾海面上仍飘着油花,康菲公司称已经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彻底封堵溢油源,但国家海洋局尚未确认。不管下一步对康菲采取怎样的措施,当务之急,还是封堵溢油点,清理污染源,把溢油对环境的损害降到最低。不管是督促康菲公司履行责任,还是海洋部门接管清污,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封堵、清理仍在继续,回顾此前的处置过程,可发现当前社会治理中仍存有诸多“溢油点”,需要及时弥补和封堵。
随着企业经营的全球化和专业化,社会管理的风险也日益增加。像海上石油开采这样对技术要求很高的项目,对安全生产和环境的监管,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后,这类的风险可能越来越多,事故很难完全避免。仅在近期,国内外就发生多起海上漏油事故。相比之下,渤海湾溢油事故不是最严重的,但康菲公司的态度却是最傲慢的,处理也相对最不透明。人们一直在问,是什么助长了康菲的傲慢?
对比美国处理墨西哥湾漏油事故、英国处理北海漏油事故的经验,就可以发现短板何在。在事件发生之初,当事石油公司几乎都本能地选择淡化处理、隐瞒信息,但是,政府的强力监管,媒体和社会机构的监督压力,让他们不得不及时公布最新进展,并设立专门的赔偿基金,应对来自政府部门和个人的索赔要求。在英美两起漏油事件中,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派出专人坐镇现场监督,出动直升机实时监控油污扩散情况;媒体的监督更是上天下海,无孔不入,有媒体动用水下摄像机随时播报溢油情况;环保组织搜集各种损害事实,要求公布各方面信息,为索赔打下基础。目前,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中的受害者,已经获赔50多亿美元,相当于赔偿基金总额的四分之一。
相比之下,我国处理康菲溢油事故的态度虽然积极,但手里有威慑力的牌却不多,经验也有所欠缺。在行政监管上,根据1999年颁布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海洋环境污染事故,可以处以最高20万元的行政罚款。这对一个世界500强公司来说,威慑作用几乎可以忽略。
在诉讼索赔上,原则上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以及利益可能受损的个人,都可以提出要求。但是,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刚刚起步,提起诉讼的法律依据不完善、诉讼主体不明确,举证更是困难重重,此前几乎没有成功的先例。在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频发的情况下,我国一些地方设立的环保法庭却无庭可开。目前,渤海周边不少养殖户利益直接受损,对市场未来更是担心不已,却没有人主动提出赔偿要求,导致康菲公司“得了便宜还卖乖”。
此次,海洋部门代表中国政府对康菲索赔,起了示范带动作用。各环保组织、社会团体和利益受到损害的个人,都应该勇于担当,让康菲做出合理的赔偿,低下傲慢的头。有关部门和法律界人士,也应该积极响应,为索赔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与此同时,新闻媒体在追问真相、信息公开上,还应发挥更大作用。这是媒体的职责所在,也是为荣誉而战。
康菲溢油,污我渤海,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但如果以此为契机,弥补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制度漏洞,推动公益诉讼、损害赔偿、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工作,也不失是一种收获。(丁永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