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9月2日,上海“11·15”大火58名遇难者中有20人的家属签订了赔偿协议。受灾者代表王閧(音“向”)7日透露,受灾者们收到以政府名义发放的救助金、抚慰金、抚恤金,大都未说明资金来源;去年底受灾者要求火灾责任单位赔付被烧毁的服装费来源于慈善捐款。静安区委宣传部确认服装赔偿来自善款。
发放款项 多未注来源
在受灾者和媒体的追问下,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静安区分会6日通报称:截至5日,社会各界“11·15”火灾捐赠款项总计5469.92万元,已发放2834.7万元。王閧说,通报发出后,受灾者们将所收到款物相加,算出最多收到约1200万元,与2834.7万元差距很大。
近几天,受灾者们陆续收到一笔中秋国庆慰问金,每户2万元,伤者多给5000元,遇难者多给1万元。王閧说:“这一次,我看到发放单据有备注,说资金来源是社会捐赠。”此前,受灾者们收到以政府名义发放的救助金、抚慰金、抚恤金,基本都未说明资金来源。王閧回忆:“只有两笔钱,我知道是社会捐赠来的。”
据了解,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已发放项目包括应急状态下发放的一次性临时紧急生活救助、一次性慈善帮助金、过冬救助、春节爱心送温暖、季节转换发放衣物等。
赔偿金“捆绑”救助金
火灾发生后,善后处理小组曾制订了一个“赔偿+救助”的方案。具体做法是: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作为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在遇难人员损害赔偿中,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三部分,总计65万元。除赔偿外,还对每位遇难者发放家属救助金31万元,其中包括对每位遇难者按照1万元标准发放抚慰金,政府综合帮扶金按照10万元标准发放,通过社会捐助方式对每位遇难者按照20万元标准发放。
据遇难者家属反映,这是一个“赔偿”与“救助”牢牢捆绑的方案,家属必须接受65万元每人的赔偿方案,才能拿到另外31万元救助。
受灾者多未签赔偿协议
在156户受灾者中,大多数没有签署以上赔偿方案,不少居民希望等财产赔偿和房屋赔偿方案谈妥后,一并签字。他们担心签了这个96万元的“捆绑”方案后,房屋赔偿和财产赔偿要求得不到合理对待。
“11·15”大火一共造成58人死亡,156户居民受灾。根据《静安时报》最新消息,截至9月2日,58名遇难人员中已有20名遇难者家属签订了《遇难人员人身赔偿协议书》;76户受灾家庭和企业完成了入户勘察工作;45户受灾家庭签订了《房屋损失赔偿协议书》。
服装赔偿出自慈基会
王閧提出疑问,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给付的赔偿款,是否来源于慈善捐款?他说,去年底,受灾者代表要求火灾责任单位赔付被烧毁的换季服装费。“后来我家陆续在冬季、春季、夏季各收到了一笔1万元的服装费,现在我才知道,原来这些钱的来源是慈善捐款。”
静安区宣传部有关负责人向记者确认,以上换季服装费的来源,确实出自上海市慈善基金会。
受灾者代表委托的律师袁裕来指出,将赔偿金与救助款“捆绑”发放,没有法律依据,拒不接受赔偿标准的受灾者亲属也有权接受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