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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拆迁信息公开状况堪忧 被指内有利益外无压力

2011年09月09日 07:53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从我们代理过的200多件拆迁案件来看,政府能公开拆迁信息的比例很低,只有30%~50%。”中国拆迁律师网首席律师闫拥军慨叹道。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新拆迁条例”)的规定,政府应该公开的拆迁信息,理论上应该细化到“分户补偿”,但闫拥军、王才亮、张兴奎、陈旭四位知名拆迁维权律师都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由于缺乏有效的问责机制,实践中这些信息大部分对老百姓依然是一笔“糊涂账”。

  主动公开的不足5%

  接政府通知,你家房子要被拆迁了。但除了一个带文号的“拆迁公告”和一纸最终的“补偿方案”外,其余信息你一无所知。事关头号身家财产,你去找政府“问细节”,但得到的答复不是“此事不属于本部门公开事项”,就是“此事已经在以前公开过了”,或者干脆不予理睬。

  不少人是在这样的遭遇中被拆迁的。

  日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调查显示,2010年,在全国43家地方政府网站中,能提供有效拆迁公告信息的有26家,仅占六成。其中,以文字和图表形式对拆迁流程作出说明的有5家,仅采用其中一种方式说明的9家。能在其各类网站中,提供拆迁补偿指导性标准的有20家。仅有4家地方政府,能够在网站中提供安置房的位置和价格信息。

  四位受访律师均表示,实践中的情况,比上述统计数字更不乐观。

  “按照《条例》和‘新拆迁条例’,如果政府要征收一块土地,批准征地的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面积,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都是应该公开的内容。”闫拥军介绍道,特别是涉及旧城改造的还要开听证会,根据大多数人的意见对补偿标准进行修正,修正方案、分户补偿的情况等也属于法定公布的范围。“但是,这些重要的信息,一线城市政府拆迁主管部门即使能公布,大多也只有一部分。在中西部城市或二三线城市,公开程度更低。”他表示。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拆迁维权律师王才亮表示:“从依法行政角度说,从拆迁范围的确定、规划的调整、项目的立项、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到补偿方案,这些信息不告诉大家就属无效。”

  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张兴奎律师统计了他代理过的上百件拆迁案后,告诉记者,如果把应该公开的项目都算上,“政府能主动公开拆迁信息的不足5%。即使是当事人申请之后,政府能公开的也不足20%”。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陈旭律师更坦言,以他目前接触的拆迁案来看,能把法定公开的每个项目都做到的政府,“几乎是零”,甚至连最核心的补偿信息公开都做不到。

  在闫拥军看来,补偿公开的核心问题是“评估公开”,“包括评估机构、程序、过程、方法和结果”。2011年1月施行的“新拆迁条例”明确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并且,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然而,社科院的前述调查显示,43家地方政府网站里,能够提供拆迁评估公司信息的只有13家,仅占30.2%。

  “比如,我们代理的青岛某拆迁案件,涉及1000多户居民。但是,政府的补偿信息仅仅公布了一个数字,即每平方米补偿多少钱,这跟周围的房价相差太远了。”闫拥军表示,“说是经三家评估公司评估得来的,却没有依法提供整体的评估报告和分户的评估报告。如此不透明的评估结果,怎么能让老百姓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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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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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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