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国有企业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朱镕基同志对于国有企业改革倾注了大量心血和气力。1994年,宏观经济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创造了条件。这一年11月4日,朱镕基同志在全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全面、正确地理解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并强调深化企业改革的重点是实行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搞好企业内部经营管理,逐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1995年3月9日,朱镕基同志在参加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辽宁省代表团讨论时的讲话中强调,国有企业改革不能只在产权上做文章,并要纠正企业为把银行债务冲掉而假破产的做法,企业破产拍卖所得要首先用于安置企业职工。1996年3月24日,朱镕基同志到山东省诸城市考察。他在讲话中肯定诸城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小型国有企业改革的探索精神,同时也强调小型国有企业改革不是“一卖就灵”。关于“卖企业”问题,朱镕基同志在1997年9月26日,1998年4月25日、6月6日又作了三次批示,精神都是一致的。
(九)1997年11月和2002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召开了两次对金融改革和发展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1997年11月18日,朱镕基同志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分析了当时金融领域隐患和风险不断积累的突出问题,总结了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对深化金融改革和防范金融风险问题作了全面部署,宣布国有银行和人民银行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同时布置了清理整顿金融市场的任务。2002年2月5日,朱镕基同志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的问题还相当严重,根本原因是银行体制陈旧,经营机制落后,内部管理松懈。他提出,要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具备条件的可以改组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条件成熟的可以上市。
(十)1998年3月17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朱镕基同志为国务院总理。新一届政府的第一项任务就是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此前,朱镕基同志经过两个多月的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改革力度比较大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经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后组织实施。经过改革,撤销了9个工业部门,国务院组成部门由40个减少到29个,机关工作人员减少近50%。3月24日,朱镕基同志在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对与会人员提出要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能搞特殊化;要恪尽职守,敢于说真话;要从严治政,不怕得罪人;要清正廉洁,惩治腐败;要勤奋学习,刻苦工作等“五条要求”。并且对与会人员国内考察、出席会议和参加事务性活动提出了“约法三章”。1999年3月5日,他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
(十一)1998年上半年,正在蔓延的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冲击逐渐加大。中央果断地把宏观调控重点从治理通货膨胀转向扩大内需和抑制通货紧缩趋势,从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转向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扩大内需的方针,并决定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发1000亿元财政债券,相应增加银行贷款,用作扩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1999年3月以后,我国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更为突出:外贸出口和外商直接投资下降,消费需求不振,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放慢,物价总水平持续下降,出现了经济增长速度下滑和通货紧缩的趋势。1999年7月15日,朱镕基同志在《完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制止经济增长下滑趋势》的讲话中指出:要进一步加大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力度,重点是从投资和消费两个方面增加社会需求,还要努力扩大出口,积极利用外资;同时,加快结构调整,稳步推进改革,确保社会稳定,扭转通货紧缩的趋势,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从1998年到2002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共发行长期国债6600亿元,带动银行配套贷款和其他社会资金形成了3.28万亿元的投资规模,重点投向基础设施建设,使水利、交通、通信等建设显著加强,并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也多渠道增加了城乡居民收入,扩大了消费需求,有效拉动了经济增长。对此,朱镕基同志在2002年12月25日接见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代表时的讲话中作了全面的总结。
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以后,中国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货币纷纷大幅度贬值,对中国出口形成越来越大的压力。1998年5月以后,中国出口持续负增长,国外舆论普遍预测人民币将大幅度贬值。1998年6月26日,朱镕基同志在会见美国财政部部长鲁宾的谈话中明确表示:“无论贬值会给我们带来多大好处,我们也不能那样做。对别人损害太大,最后也会损害我们自己。”在随后继续受亚洲金融危机冲击的几年间,中国一直坚持人民币不贬值的政策,赢得了亚洲和全球舆论的广泛赞誉。事实也证明,这个决策有利于我国对外开放和出口贸易的长远发展。
(十二)1998年7月至8月,长江、松花江、嫩江流域发生了特大洪水,九江长江大堤溃决。朱镕基同志多次亲临抗洪一线视察并指导防汛工作。8月8日至9日,朱镕基同志到湖北省直接指挥防汛抗洪工作。他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关于长江抗洪工作的决定精神,强调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大灾过后,8月28日至9月12日,朱镕基同志先后到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湖北、江西、湖南、四川、重庆等省区市考察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提出了“封山植树,退耕还林;平垸行洪,退田还湖;以工代赈,移民建镇;加固干堤,疏浚河道”的三十二字工作思路,并且作出了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决策。1999年8月6日,朱镕基同志到延安等地考察,提出为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要采取“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
(十三)1998年7月,针对走私活动猖獗的严峻形势,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雷厉风行地深入开展反走私斗争。7月15日,朱镕基同志在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对在全国迅速开展大规模的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作了部署,强调要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要深化改革,建立反走私新体制,组建国家缉私警察队伍,建立以海关为主,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联合缉私,对查获的走私案件由海关统一处理的制度。针对当时一些地方党政军机关和执法、司法部门所办公司和挂靠公司走私问题,朱镕基同志指出要“着重打击法人走私,特别是要打击那些有特殊背景的法人走私”,“党政机关和军队、武警部队是吃‘皇粮’的,绝不能经商办公司”,“各地的党政军机关和执法、司法部门都要坚决清理所办公司及其挂靠公司,并限期同所办公司和挂靠公司在人、财、物等方面彻底脱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