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已有近两年时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在检查中却发现,条例处于有法难行的尴尬境地。不但齿爪伤人、便溺恼人、吠叫扰人的狗患并未消减,而且“狗主人”理直气壮地为“合法”的爱犬“维权”,政府也无言以对。
守法之惑:全市没有一个犬只活动公共区域
家住广州市海珠区的林菁明确表示不愿再给她的爱犬交管理费,理由是养犬人尽到了应尽的义务,却没有享受到承诺的权利。“上牌、免疫、牵狗绳、清理便溺,这些我们都按要求做到了,但政府承诺的犬只活动公共区域却连影子都不见。公园不让进,小区也驱赶。”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翟晋华说,广州市共有各类公园232个,目前市属公园均未在公园内建设任何形式的犬只活动区域,而未设立犬只活动区域主要原因是公园人满为患,不具备建设犬只活动区域的条件。
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养犬管理费的征收标准为每只犬第一年500元,第二年起每只300元。不少养犬人认为,交了管理费却没有享受到服务,因此大家合法养狗的积极性就不高了。
据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庞庆宁介绍,截至今年9月12日,广州全市登记犬只50186只,登记续期犬只16656只,养犬登记、续期率不高。除部分市民逃避管理外,养犬市民反映较为强烈的是,养犬条例中规定的一些服务项目、服务措施相对滞后。
执法之困:条例颁布2年执法空白
数据显示,自2009年7月至2011年6月,广州全市宠物犬伤39677人,家犬伤108776人,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犬只伤人的情况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中,市人大代表批评部门态度消极,不敢管、不愿管。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谢宝怀指出,今年3月之前,城管部门没有对犬只便溺行为作出任何行政处罚,在启动了专项整治行动之后才开始执法,这就意味着有一年半的时间是执法空白。广州12个区县中6个区县对不清理犬只便溺行政处罚为零,一半的区域处于空白管理区域。
这狗真的那么难管吗?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骆振辉解释说,犬只管理存在警力不足和执行行政处罚难的问题。“基层派出所社区民警承担着大量社区管理和社会防控的繁重工作,投入犬只管理工作的力量相对有限,此外,处理违规养犬行为存在取证难、处罚难的现实问题。养犬人往往不配合取证工作,办案周期长、耗费警力大。
调和人犬之争须有法必依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邓成明认为,缺少人员、经费不应成为有关部门消极执法的理由。犬只管理目前已成为城市管理中棘手的难题,条例颁布两年来犬患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不仅养犬人和非养犬人有怨声,更严重的可能会导致政府公信力丧失。
有市民认为,人犬的矛盾不仅在于登记、免疫等管理,还在于牵狗绳、清便溺等文明养犬行为的养成。要养成文明养犬的习惯,仅靠个人自觉和道德约束是不够的,必须依靠法律的制约。
多位广州市人大代表指出,可委托社会机构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到犬只管理中。邓成明说,许多社会团体、组织应该成为犬只管理的重要支持力量,例如基层自治、社区自治、业主联合自治等,都可以发挥有效的监督管理作用。
除了管理手段之外,政府承诺的配套服务设施和服务措施也应尽快兑现。谢宝怀提出,目前广州犬只管理费还有1200多万元没有用,可以用来建设犬只服务设施和提供服务。
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庞庆宁说,除了传统的宣传教育之外,还需要创新文明养犬的活动形式。例如举办社区宠物运动会、联谊会等形式新颖的活动。通过活动,增强养犬人和不养犬人的沟通,促进邻里关系更加和睦,共建和谐社区。(记者黄浩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