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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每日电讯:关“泄题门”需破“两高一低”

2011年09月20日 13:13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为什么泄密事件屡禁不止,我们的考试究竟出了什么问题?  

  在笔者看来,泄密的“两高一低”给了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的底气。首先是高概率。一个考试往往涉及多个流程,从出题、组题、印刷、运输直至考场监管各个环节以及社会各级培训机构,都可能会泄题。从现实来看,出题专家外传信息,印刷人员偷印答案,运输人员拆封试卷,监考人员里应外合等泄密手段五花八门,每个环节都可能成为“灾区”。  

  其次是高收益。有需求就有市场,一些不法分子尤其是各色各样的考前辅导班,以高通过率为诱饵招揽学员,买题、窃题,然后转手高价卖题,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最后是低代价。由于没有专门法律的严格界定,有关部门在调查处理时只能套用刑法中泄露国家秘密等罪名,无法解决国家考试实践中诸多的现实问题。一方面,根据刑法规定,犯有故意或过失泄漏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什么样的考试算是国家机密,一旦出现泄题事件,哪些行为属于严重情节,哪些又属于特别严重,出问题的监管单位又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法律都没有明确界定。另一方面,现行规定对作弊处罚太轻,尤其对于无单位的社会人员涉案,最多是按照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公安机关拘留几天放出来了,无异于“罚酒三杯”。  

  如今,考试涉及社会各个领域,我们太需要一部《考试法》了。然而,从2005年进入教育部工作要点起,《考试法》怀胎多年,至今难产。当号称“最牛最难”的注册会计师考试遭遇“泄题门”,能否倒逼考试法尽快出台,值得期待。唯有以法律形式对于考试组织核心环节、程序制定更严格的规定,严厉打击徇私舞弊行为,加大对泄密的处罚力度,才能从源头保障考试的公平性,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张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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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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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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