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亏有了摄像头
——在公共场所普遍推广,既起到了“震慑”作用,成为公共安全的好帮手,又在处理社会纠纷时,扮演了“目击证人”的角色
北京朝阳区居民李晓琪的女儿刚上幼儿园,每天上班,晓琪都能通过幼儿园的网站看到女儿在幼儿园的实时情况。“其实就是个摄像头,再联上网,这样就能知道孩子在幼儿园会不会受委屈。有了这个,我安心多了。”
李晓琪也有不喜欢摄像头的时候,每次回家进电梯,她都下意识地站在摄像头紧底下,“也许那是盲区,不然让它照着,真别扭。”和她一样,面对日益增多的摄像头,人们有爱也有恨。
“路上有剐蹭事故,我们通过监控头看到已经出现拥堵,请您绕行。”交通广播正在直播。
“小区有严密的红外周界系统,保障每位业主的安全。”在销楼盘,由摄像头群组构成的周界系统已经成为房屋的卖点。
“稍等,我看看他们班吃完饭没有。”北京市第五幼儿园保安对一位正要接孩子的家长说——教室里装了摄像头,一举一动监控室都能看到。
如今,无论是道路、商场、银行、学校还是街头,摄像头已经随处可见,其应用的范围、发挥的作用,也在日益扩大。
在北京朝阳区安慧里小区,一位物业管理员告诉记者,由于每个单元楼道和电梯都安装了摄像头监控,小区内基本没有发生失窃。“小小摄像头对犯罪分子有很大的震慑力,即使有铤而走险的,把录像交给警察,很快就能破案。”管理员说,以前人来人往都靠人眼观察,现在在屏幕里面一目了然。“小区里治安非常好,摄像头监控让我们感觉很安全。”一位小区居民这样说。
资料显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安装摄像头后一年时间里,就通过电子监控系统破获各类案件33宗,抓获嫌疑人45人。
“我们把摄像头称为技术防范手段,干了这么多年公安,我觉得这几年用上这个东西,的确有它的积极作用。”天津市公安局保税区分局保安公司经理朱国吏告诉记者,在天津保税区,不少企业都在使用摄像头,有的企业甚至每个岗位都有,这不仅是企业安全的需要,有时候对企业技术信息也有保护的作用。
除了安全领域的广泛应用,随着社会纠纷的增多,摄像头俨然成了不可或缺的“目击证人”。
今年8月,江苏南通又发生一起“彭宇案”,一位大巴司机在立交桥上发现了一个骑三轮车的老太太倒在路上,司机前去搀扶,却被诬为肇事者。幸而大巴上安装有摄像头,录像还了司机清白。
请来监控录像作证的例子在我们身边也不少。笔者的一位同事在北京一家医院拿药时,就目睹了一场争执。院方认为前面一位患者没有交钱不予发药,而患者坚称已经付款,双方争执不下。“看监控录像”,经过一番查证,原来是收款员在收了患者的费用后忘记盖章了。小小摄像头,的确平息了许多争执纠纷。
随着摄像头在许多公共场所的推广,其作用也越来越大,各个城市的推广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东部沿海省市由于经济基础好、起步早,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无论是建设规模、技术标准还是应用成效,都明显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数据显示,广东省监控摄像头总数接近100万个,居全国首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乔新生教授认为,借助于电子监控手段强化社会管理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电子监控至少可以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可以大幅度地减少行政执法成本,特别是减少行政执法的人力成本;第二,可以固定证据,从而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利;第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执法人员滥用权力,损害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