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1日发布公告,对该校副研究员李小光因学术抄袭作出处理:解除副研究员聘用,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开除公职留用察看,开除党籍。在学术不端屡被曝光的背景下,四川大学这一严厉惩治,表现出“刮骨疗毒”的决心。
学术创新是社会进步的推动力,而学术不端行为则无异于创新与进步的“绊脚石”。随着“科教兴国”战略深入实施,我国在学术创新方面的投入越来越大。而一些人为了争取项目和经费、晋升职称职务,不惜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炮制学术成果。这样的“学术研究”不仅带来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甚至“劣币”驱逐“良币”,妨害正常的学术研究开展,其“研究结论”还可能误导公众和决策者。
科研单位对学术不端行为三令五申予以禁止,其表态不可谓不鲜明,立场不可谓不坚定。然而,比表态更重要的是行之有效的动作。近年来,学界“抄袭门”“造假门”时有发生,但有些学术单位处罚时高举轻放,雷声大雨点小。即使排除有关单位刻意“护犊”,至少说明在惩治措施上尚有加大力度的余地。
整治学术不端行为,要有“刮骨疗毒”的决心。这次四川大学接到举报后,迅速启动调查程序并得出权威结论,严格按照相关纪律,作出了严厉惩处,是科研院校严肃学风的应有之举。
遏止学术不端行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建立常态化的学术监督机制,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抄袭、拼凑、造假行为。期待四川“刮骨疗毒”式的整治不会成为孤案。(记者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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