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申请新华社分社记者接待费事件
本报讯 9月23日,网上出现洪湖市委宣传部“关于解决新华社湖北分社领导一行来洪湖调研接待经费的请示”的帖文。昨日,湖北洪湖市委宣传部就此事发表声明,并向新华社湖北分社表示歉意。
说明指出,4月11日至12日,新华社湖北分社记者一行8人,来洪湖调研红色经济和绿色产业发展情况。洪湖市宣传部以新华社湖北分社领导来洪湖调研为由,向市政府提出了解决接待经费4万元的请示。洪湖市政府分管领导在报告上签署了“请市采购办支持”的意见,安排市采购办协助接待采访活动并据实报销,未同意直接拨款。采访期间,新华社湖北分社记者主动要求结算食宿费用,被婉拒。采访结束后,实际接待费为7402.52元,其中进餐费3034.52元、住宿费4368元。
声明中,洪湖市委宣传部向新华社湖北分社表示歉意,该部以接待新华社湖北分社记者为由,一并申请解决其他记者接待经费的做法,损害了新华社湖北分社乃至整个新华社的形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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