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发帖爆东莞一派出所在社区贴通告称不办居住证就罚款拘留
●后证实通告乃社区出租屋巡查员冒派出所之名所发 4名当事人将受处罚
不办居住证就要被罚款,甚至还要被拘留?近日,东莞阳光网上的一张“通告”截图引来近万网友的围观、评论,这份落款为“新和派出所”的通告说,2011年9月30日前居民必须到胜利警务室办理居住证,否则将被处以罚款100元拘留7天。网友质疑:难道不办居住证就犯法了?
记者昨日对此事展开调查,证实这份通告确实曾经存在,但新和派出所和胜利社区居委会均表示,该通告是社区出租屋巡查组组员个人的伪造行为,目前该伪造通告已被撕毁,几名当事人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律师说法:
伪造通告者不构成犯罪 但属招摇撞骗违法行为
广东达维律师事务所徐洪辉律师认为,伪造通告的社区出租屋巡查组组员冒用公安机关名义伪造通告,对国家机关的公信力、政府的治安管理以及公民的部分权利都造成一定的侵害,属于招摇撞骗的违法行为。但由于事件被制止得及时,其行为并未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从社会危害性来看可能还够不上刑事犯罪。
■网友质疑
不办居住证就要被拘留?
近日,网友“sleety”在网络上报料称,他几天前从房东口中得知,负责管辖自己所租住的万江区胜利社区的新和派出所发出通告,要求胜利社区流动居民要在9月30日前办理居住证,10月1日之后派出所会协同治安队不定期检查居住证,没有居住证或居住证已经过期的流动居民,被查到后要罚款100元并拘留7天。
“sleety”质疑道:“被拘留就意味着做了犯法的事情,试问没有居住证或居住证已过期就犯法了吗?”
还有网友同时上传了一张打印版通告的照片到论坛上,通告内容与网友“sleety”描述的情况一致,落款单位则是“新和派出所”。不过记者注意到,这张通告上并没有加盖新和派出所的公章。
该帖子发布仅仅3天,就有近万人浏览,回帖的也超过百人。不过从前天下午起,记者就无法打开这个网帖的页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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