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网传东莞派出所贴通告:不办居住证将罚100拘7天

2011年09月28日 08:3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网传东莞派出所贴通告:不办居住证将罚100拘7天
网络流传的伪造通告。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网友发帖爆东莞一派出所在社区贴通告称不办居住证就罚款拘留

  ●后证实通告乃社区出租屋巡查员冒派出所之名所发 4名当事人将受处罚

  不办居住证就要被罚款,甚至还要被拘留?近日,东莞阳光网上的一张“通告”截图引来近万网友的围观、评论,这份落款为“新和派出所”的通告说,2011年9月30日前居民必须到胜利警务室办理居住证,否则将被处以罚款100元拘留7天。网友质疑:难道不办居住证就犯法了?

  记者昨日对此事展开调查,证实这份通告确实曾经存在,但新和派出所和胜利社区居委会均表示,该通告是社区出租屋巡查组组员个人的伪造行为,目前该伪造通告已被撕毁,几名当事人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律师说法:

  伪造通告者不构成犯罪 但属招摇撞骗违法行为

  广东达维律师事务所徐洪辉律师认为,伪造通告的社区出租屋巡查组组员冒用公安机关名义伪造通告,对国家机关的公信力、政府的治安管理以及公民的部分权利都造成一定的侵害,属于招摇撞骗的违法行为。但由于事件被制止得及时,其行为并未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从社会危害性来看可能还够不上刑事犯罪。

  ■网友质疑

  不办居住证就要被拘留?

  近日,网友“sleety”在网络上报料称,他几天前从房东口中得知,负责管辖自己所租住的万江区胜利社区的新和派出所发出通告,要求胜利社区流动居民要在9月30日前办理居住证,10月1日之后派出所会协同治安队不定期检查居住证,没有居住证或居住证已经过期的流动居民,被查到后要罚款100元并拘留7天。

  “sleety”质疑道:“被拘留就意味着做了犯法的事情,试问没有居住证或居住证已过期就犯法了吗?”

  还有网友同时上传了一张打印版通告的照片到论坛上,通告内容与网友“sleety”描述的情况一致,落款单位则是“新和派出所”。不过记者注意到,这张通告上并没有加盖新和派出所的公章。

  该帖子发布仅仅3天,就有近万人浏览,回帖的也超过百人。不过从前天下午起,记者就无法打开这个网帖的页面了。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刘羡】
    ----- 国内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