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的交通干线桥梁“桂江一桥”经过了近一年的整修重新开通,结果大桥路面竟然出现了大量裂缝。裂缝让桥面看起来呈波浪状,驾车行驶感觉像是在骑马。对此,梧州市市政管理局局长梁冰说:“我们政府是有责任心的政府,宁愿先通车,通车虽然路难走点,质量差点,但是起码通车了。”(9月28日 《北京晨报》)
“起码”一词,有“至少、最低限度”之意。依该局长之言,最低限度实现通车才是最重要的,至于路难走点,质量差点,这些都是小问题,无伤大雅。这番“宏论”实在令人汗颜!我们不禁要问:“起码通车”,能否保证起码安全?
这座“起码通车”的大桥,去年开始进行了一次大修。如今已是9月下旬,由于桥面出现大量裂缝,因此不得不再次进行修补。施工方负责人透露,此前之所以粗糙完工,是市政部门要求抢工期,6月5日必须通车。正是出于“抢工期”这个目的,才使原本应该按照“科学严谨、质量第一”原则进行的修缮工程草草结束,也正因如此,才会在无形中为群众生活埋下重重的安全隐患。热火朝天的施工场面,给市民带来的不仅仅是交通出行的不便,更有对于自身生命安全的忐忑和紧张。
“起码通车”,说起来理直气壮,言外之意就是,只要能够如期完成任务,向上级交差,就万事大吉,一点小瑕疵不会影响政绩。这种想法何等荒唐!这种政绩观多么盲目!“有责任心”,首先就要对老百姓的人身安全高度负责。这就要求有关部门不能罔顾民意和工程质量,一味地追求“对上负责”,而应踏踏实实地把大桥修缮好,宁可延误工期,也不留下一丝一毫的安全隐患。唯有如此,才真正体现出了当地政府的责任心。
透视这一事件,我们看到的是有关部门畸形的政绩观,这种政绩观反映在工作上,就是一种对老百姓利益极不负责的态度。“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古已有之的为官之道。每一名领导干部都想在自己的任期内做出亮丽的政绩,然而,政绩有“显绩”和“潜绩”之分,“显绩”固然可喜,更容易出成效、受关注,但为此就“大干快上”,急功近利、劳民伤财,必然会损害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
“起码通车”的事件并非孤例,今年以来,部分地方工程质量问题频发,已有不少桥梁、道路出现路面损毁甚至垮塌的事故,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要想杜绝此类事故,务必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在监督、问责上狠下工夫。一方面,需要对工程的招标、施工等进行严格的监控,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另一方面,要完善和落实问责机制,把官员的责任落到实处,使其不敢掉以轻心,从而让其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用好手中权,真正对老百姓尽好责、服好务。(邵俊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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