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9月30日电 (莫非 程景伟)强台风“纳沙”给广东省带来的损失在扩大。截至30日17时,广东全省受灾人口增至231.5万人,直接经济损失约25.8亿元人民币。国家会同广东省已下拨救灾资金共1800万元人民币至灾区帮助救灾。
广东省民政厅晚间发布信息称,“纳沙”迫使广东紧急转移安置12.5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49千公顷,倒塌房屋2904间,损坏房屋7487间。受强台风“纳沙”影响,珠海斗门区、阳江江城区、湛江徐闻县、茂名茂南区、肇庆封开县、云浮罗定市等部分地区受灾,其中湛江受灾最为严重。
灾情发生后,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台风“纳沙”启动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派工作组到广东湛江、茂名灾区检查指导救灾。30日,民政部会同财政部紧急下拨广东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100万元,广东省民政厅会同财政厅紧急下拨省级救灾应急资金700万元。
广东省副省长刘昆表示,将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救灾复产,让灾区民众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妥善安置灾民,抓紧抢修抢通各类生活基础设施,迅速下达救灾复产资金等。
受“纳沙”影响,广东普降大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强降雨主要分布在阳江、茂名两市。据广东省水文局监测,29日8时至30日16时,全省时段降雨量大于200毫米的站点有49个,大于100毫米的站点218个,大于50毫米的站点有668个。
纳沙”于30日5时在北部湾北部海面减弱为强热带风暴,11时30分在越南北部广宁沿海登陆,14时其中心在越南北部境内,强度进一步减弱。预计“纳沙”对广东的影响趋于结束,广东省气象局于30日15时起,结束台风I级应急响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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