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确保低收入群体实际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西藏自治区特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据了解,联动机制保障对象主要包括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牧区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截止2010年底,西藏全区共有上述保障对象292142人。
充分考虑西藏输入型市场的价格被动性特点,借鉴联动机制出台省市的做法,西藏自治区将启动联动机制的临界点确定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3%(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5%),并以连续3个月月度同比达到或超过3%(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5%)作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的临界点条件,达到或超过5%(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为7)时,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
联动机制自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所需资金以8:1:1的比例由自治区、地(市)、县财政分级承担。 (记者 索朗达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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