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不信”,似乎成了生活的主语:做好事,不信,认为是作秀;帮助人,不信,认为有企图;甚至有人遇险去解难也不信。媒体报道,广东肇庆一70多岁阿婆跌倒后被人扶起,闻讯赶来的阿婆女婿却对其恶语相加:“周围的人都不扶,就你来扶?不是你撞的你会扶她?”多亏有监控录像证明。这个故事真让人感慨。
我们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和谐社会。要和谐,诚为先。诚,不仅是和谐的润滑剂,而且是和谐的奠基石。可以说,离开诚,谈和谐,无异于缘木求鱼。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人与人如果互不信:“话到嘴边留半句”;或者是互猜疑:“未肯全抛一片心”;或者是互防范:“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能和谐得了吗?
同样是媒体报道,安徽合肥一76岁老大妈搭本村顺风车意外身亡,车主四次提出赔偿都被老人亲属婉拒,理由是要做好事人的钱,良心会不安。这种以德报德、好人好报的故事,展现了社会风气的另一端,折射了人性诚挚美好的一面,读来让人温暖感动。
和谐诚为先,就是把诚视为做人的根本。常言道:“不信不立,不诚不行”。对于诚,我们的中华文化早有定论:唐代的李翱,把“诚”视为“人之性”;北宋的周敦颐,把“诚”看作“人之本”;普通的老百姓,更是把天行四时、地育万物当作“诚之源”。可以说,自古诚行天下,而今诚比金贵。事实最具说服力。且不说过去那个老喊“狼来了”、“狼来了”的小孩,由于自己的不诚而险些被狼吃掉的故事,就是当今那些头上带有不少光环的专家、学者、教授,最终由于自己的学术不诚,或抄袭、或造假,不照样落个身败名裂的结局吗?
和谐诚为先,就是为人处世要诚心诚意。诚者,“开心见诚,无所隐伏”之谓也(《后汉书·马援传》)。可以肯定,做事只图其表,不叫诚;干事只谋私利,更与诚风马牛不相及。诚,只能是以心待之,诚恳、诚挚;以实处之,实心、实意。喜欢上镜、热衷造势,蓄了一尺水,却掀一丈浪,尽管所为之事是好事,所干之事是实事,也难免让人疑窦丛生。毕竟,真诚,用不着表白。其心,人能感;其意,人能知。生活就是这样:人心自有一杆秤,心心相通可预知。
和谐诚为先,就是诚字当头,行在其中。诚,不是外衣,穿穿就行;而是行为,只有行动才行。这种行动,不是比谁说的动人,而是比谁行的扎实。这种扎实,自不妄语始:即便有天大本事,也决不说天大话语;自做小事始:见有难,帮一把;见有哭,问一声;自放身段始:处高,向低走;有根,向群众。相信,只要这样做了,说不上能感天地,泣鬼神,倒是可以天天心舒畅,夜夜入梦乡。毕竟,诚字当头,于人有相长之益;行在其中,于己无自辱之患。
和谐诚为先,既是一种道德追求,又是一种行动底线。是道德追求,就要宣传教育;是行动底线,就要法律约束。实践证明,一种好的行为形成,只靠教育、不靠法律是不成的。不能设想,人人都是雷锋。对信奉“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的,对有诚信不良记录的,就要靠法律与纪律,不仅使之得不到便宜,而且让其处处碰壁。如此,才能让“诚果”累累,才可使和谐满园。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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