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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慈善“月月捐”风波引发质疑 官方表态

2011年10月17日 10:5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东莞慈善日”活动已举办两年,社会反应良好。不过,近日有关部门一纸“慈善月月捐”倡议书规定却让该活动一度陷入尴尬的境地。事后,有关部门已进一步表态:“月月捐”不搞摊派,可随时取消和变更。

  目前,有关该事件的质疑与争议已渐渐归于平静,但它所引发的公众议论还是值得各方思考的。

  慈善不能违背自愿原则

  回顾整个事件,有关部门是这样解释“绑卡定捐”倡议的:事先进行了民意摸底,目的是方便民众,且可以随时取消和变更。而民众的质疑和不满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强制捐赠”和“行政命令”上。

  网友“连海平”表示,为善最乐。慈善本是一件快乐的事,既能给施者带来一定的精神满足和愉悦体验,又能给受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帮助。因此,慈善要通过一种和善、亲善、友善的方式进行,让施者获得体验快乐。强制的慈善捐赠,只能让捐赠者体验到一种权利不受尊重、利益受到侵害的厌恶感。

  在本地门户网站的论坛上,网友的观点相对直接。网友“道非道”说,强制慈善就是面子工程,为了面子好看,搞任务摊派一级压一级。这种“杀鸡取卵”式的异化慈善,会要了慈善事业的命。某匿名网友说,用行政命令叫人家捐钱,就算捐了也令人不舒服!“强捐”给捐赠者带来不愉快的体验,对慈善也未必就是福音。

  事实上,种种质疑的背后是公众对慈善行为不能自愿的不满。正如一网友说的,在慈善问题上,有一个常识永远不能违背,那就是自愿。

  对慈善无端怀疑非理性

  相对冷静的人也有。某网友关注整个事件后说,部门回应很及时,真相还须考证,热议仍会继续。

  一名评论人士则指出,当下不少慈善活动由官方或半官方组织策划,确实不能凸显现代慈善活动自觉、主动、日常化的特点,由此滋生了公众的抵触情绪,再加上慈善丑闻影响了民众的慈善热情。

  但他认为,公众也应放弃动机性怀疑倾向。无论如何,对慈善事业的无端怀疑本身就是一种非理性情绪,除了要靠社会舆论引导外,公众更应理性对待。

  政府角色应由主导变辅导

  那么,如何改变慈善公益现今所面临的尴尬局面呢?

  人民日报的评论员文章中指出,把慈善这一社会性的分配机制变成行政摊派、权力统筹,容易让人产生逆反心理,无形中消蚀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在此背景下,促进中国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必须使慈善真正植根于社会、依托于普罗大众,而作为社会管理者的政府部门则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有评论人士也认为,厘清自愿和“被捐款”的界限,就应该让慈善最好由社会团体来组织,政府则着力于完善制度环境。政府应退出慈善一线,集中精力于慈善制度环境的培育,把政府主导变为辅导,给民间社会以发展空间。

  当“千分一”遇上“月月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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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几天媒体报道了民间善人坤叔到民政局注册“千分之一公益服务中心”,被民政局拒绝,原因就是“千分一”的名称容易给人强捐的印象。网友“水军无普”说,民政局自己搞个“月月捐”,通知都已下发了,还说自愿原则。

  对此,网友“倪明”则认为,纯粹的民间公益团体,主张千分之一的收入助人,当地政府部门忧虑“硬性摊派”、“强迫捐款”不准注册,自己的倡议“月月捐”起步需10元,索求(并绑定银行)卡号,径直划扣,却理直气壮得很。相比起来,耐人寻味。(整理 记者 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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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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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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