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起,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开始报名,此次招考指南中首次解释学历要求。“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这意味着,拥有硕士学位的考生不得“自愿屈才”。(10月16日《深圳晚报》)
有媒体据此总结出了考生不得“自愿屈才”的报考条件。报考条件的学历设限,给人的第一感觉很类似于楼市的限购:对于规定了报考学历标准的职位,一旦报考者的最高学历高于规定的学历,那就意味着即便你想报考怕也不行;这与楼市的限购类似,如果你的身份不符合购房者的规定,即便你有钱怕也不能买房。
社会资源的配置愈加合理,学历的定位也将愈加精准。以往清洁工也非要本科生不可的招聘案例,就目前而言,就是资源配置不合理在学历层面的表现。但是学历的精准定位须是在自愿的前提条件下才能完成,希望一纸规定既能够实现学历的精准定位,也顺带完成资源合理配置的目的不太容易。因为代表知识与才能的学历,在市场化的优胜劣汰竞争之中,自然能够实现自身的合理定位。但是假如像“萝卜招聘”式的筛选人才的方式频发,优秀的人才不能够获得自身所需要的职位,却被另有背景或关系的人捷足先登了,即便所谓的学历定位精准了,但这于资源的合理配置的意义却是适得其反。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笔者认为不得“自愿屈才”的规定需要有更进一步的说明,首先应该给出需要实施的理由,再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因为为了报考心仪的职位,隐瞒最高学历是很有可能的,否则如此简单的一纸规定,其遭遇的现实只能是怀疑揣测多于肯定支持。(詹万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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