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两岁女童遭前后两车碾轧事件,在昨天有了更多新闻进展。摄像头显示,小悦悦被碾轧后,十余冷漠路人见而不救,最后施救的拾荒阿姨张贤妹是第19名路人。
有媒体刊出了冷漠路人的众生相,有媒体摘录了肇事嫌疑人的冷漠对话,有媒体详细描述寻找张贤妹的过程。
媒体倾向很明显。肇事司机固然可恨,但他们终会付出法律代价,那些冷漠的路人,客观上的帮凶,却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假如冷漠得彻底,连内疚都不用。网友的倾向也很明显。新闻跟帖数万条,大都正义善良。于是,大多数人正在以正义讨伐一小撮冷漠的目击者。
事情真如此简单?看到一则新闻的反应,和看到一个现场的反应,不会相同。前者是理性评判,后者在直观感受的作用下,更多是利益和后果评估~~~没什么不对,这就是人性使然。也就是说,十几名路人并不是一小撮,把谁放到那个现场,他都可能是那1/18。
路人在现场的反应,来源于生活经验给予的直觉。以生活经验论,看到钱包,很多人不会捡,因为可能会被“做笼子”。看到横倒的摩托车,大多数人不会扶,因为可能是职业碰瓷者。
理论上不该如此。捡到钱包,应当交回失主,撞倒他人,应立即关心伤情,起码可以报警。理论上,打开龙头水是无害的。给孩子冲奶粉是安全的。餐馆里吃到的应是美食,老人在街上偶遇年轻人不会被骗走一大笔养老金。
但我们不相信理论。我们教育孩子,不要跟陌生人说话,看到东西不要捡,不要与坏人搏斗。我们叮嘱老人,不要多管闲事,不要相信促销,甚至不要信熟人。
我们常看到拾荒者比普通人善良,比如抱起女童的张贤妹。但是,这未必不能解读成,他们更单纯,无法如那些受过教育见过世面的“精明人”一样,洞察其中风险。
这就是我们的道德大环境。这是伴随经济发展,“人情交往”逐渐向“利益交往”过渡的后果,也是经济发展过快,商业失信透支严重,配套的法制、保障、文化、教育并未跟上的后果。
在这样的环境中,信任是不安全的,道德是不安全的,因为它可能让人付出代价。见义勇为致残者,媒体聚焦足够,但大都无长期保障。即使报个警,也有可能招惹难以想像的麻烦。
法律很难为正义提供支撑,制度很难为善良提供庇护,规范的社会保障差得太远。这使大多数人选择保全自己,而不是试探制度~~~这其实与良心关系不大了。
社会规则中,应是由人的习惯演变成规则,由规则固化为法律。法律确保正当行为的底线,道德调节行为的层次。
但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需要倒过来,以道德的安全土壤留住道德的种子。一味指责路人的冷漠,只能抒一时之气,无益于善行的累积。(鲁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