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向社会通报: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李恩阔在省委换届考察期间,利用互联网恶意诽谤领导干部,于10月17日被省委高校纪工委、省教育厅给予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
李恩阔1972年出生,湖南省邵阳市人,2009年起历任《红河日报》副主编,《云南教育》报刊社副社长等职。2009年5月任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副主任、省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2011年4月主持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工作。
经查,李恩阔在红河州工作期间,曾对红河州委某主要领导产生不满。2011年8月,李恩阔道听途说了解到红河州委某主要领导可能会列入省委换届考察对象。为发泄私愤,损毁领导形象,使其在换届时无法成为省级领导推荐人选,李恩阔凭自己想象、故意捏造事实,于8月28日上午在办公室电脑上编写了标题为《红河州委某领导妙评高尔夫》的电子文档,交给其友肖某,要求肖某在省委换届考察开始时发在互联网上并找人跟帖。肖某按照李恩阔的安排,于9月3日至5日期间,分别通过某桑拿中心和肖某办公室的电脑在互联网上发出了《红河州委某领导妙评高尔夫》的网贴。李恩阔多次查看并跟帖,诽谤某领导。
另查明,李恩阔利用担任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的职务便利,在今年秋季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招生中,组成涉及省、州、县三级的多重关系网和利益链,通过为学生办理入学、录取、择校、选校等手续,层层盘剥,大肆收受贿赂,现已查证核实李恩阔受贿就达41.5万元,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云南省纪委、监察厅认为,李恩阔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完全背离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道德,不但损害了他人声誉,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而且干扰破坏了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政治和社会影响。云南省纪委、监察厅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李恩阔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抵制和反对诽谤、诬告陷害等歪风邪气和违纪违法行为,自觉维护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圆满完成,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和顺利交接。 (王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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