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北京市发布《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外地人正式纳入可申请范围。通知规定,非京籍人士来京连续稳定工作满一年,能提供暂住证明、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即可申请公租房。(10月20日《新京报》)
上个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公租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时隔一个月,北京就出台了公租房细则,将外地人纳入公租房的范围。在北京的4种政策性住房中,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一直都是限定本市户籍。公租房破冰,是北京市保障房首次对外地人开放,体现了首善之地兼容并蓄的理念和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具有重要的风向标意义。
从通知看,公租房在4类保障房中门槛是最低的。外地户籍没有收入限制,本地人的收入限制也比此前的三类保障房有所放宽,所有申请者都没有年龄方面的限制。公租房“低门槛”符合其过渡性住房的性质,有助于更好地解决住房保障体系中“夹心层”现象。不过,打开窗户,不仅阳光会照射进来,苍蝇蚊子也可能成为“不速之客”。“低门槛”也带来了有钱人挤占公租房资源的担忧。
对此,相关人士给出的解释是,公租房户型比较小,大部分都是40平米左右。有了一定的积蓄,想提高生活品质的人,将来还是要去购买属于自己的住房。应该说,这种自然筛选的现象的确存在,但并不能以成为监管不设防的依据。中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历史告诉我们,一旦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和监管体系,就可能会出现腐败问题,经济适用房就是典型的例子。就公租房而言,虽不及经适房等令人垂涎,但由于租金一般低于市场价两到三成,通过骗租转租还是能获得一定的牟利空间。
事实也证明,这并非杞人忧天。2010年度保障房审计报告显示,在16个城市去年开工建设的2.97万套公租房中,有4407套被违规出售或另作他用,有4247套被分给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也就是说,近三成公租房存在分配上的漏洞。据媒体报道,重庆市政府清退转租康庄美地小区的两位公租房承租户;石家庄市建华公租房小区出现多辆私车小区内过夜现象。附近居民反映,过夜私车多为小区内居民自有……
缺乏相应的惩罚机制,是造成公租房承租者鱼目混珠的重要原因。在公租房制度中,对不符合条件的公租房入住者,一般只进行退租处理,而对审批不严的政府人员,几乎没有任何处罚措施。如此低成本甚至零成本的违规风险,一方面提高了骗租者的利益冲动,拿到公租房就是赚了,被查出也毫发未损。同时,削弱了把关者的责任意识。调查显示,在公租房入住资格审批上有四级部门把关,分别为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区一级政府和市级政府,但审批人员工作职责大多是检查申请材料是否存在错别字等错误,并未严格审查申请人入住资格。
公租房“低门槛”的政策善意值得肯定,但还需“高监管”兜底堵塞漏洞。毕竟,公租房的资源是僧多粥少,一旦被不符合条件的人钻了空子,不仅伤了公众“居者有其屋”的梦想,对于政府的形象和制度的公信力也会造成负面影响。因此,首先要提高违法成本,规定对“骗租”家庭的罚款金额,并将“骗租”收益返还国家;其次,规范审批机制,明确每一级部门的具体审核内容,实行责任到人;此外,完善举报制度,鼓励公租房承租人群相互监督,让非法骗租者无处遁形。(张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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