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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中国城市化建设为彰显政绩背离初衷

2011年10月25日 12: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济南10月25日电(胡洪林)山东省社会科学院省情综合研究中心主任秦庆武25日向记者表示,目前的推进城市化的重点与初衷产生了严重偏离,一些领导者只看重政绩彰显,农民并没能分享城市化带来的成果。

  这位长期研究农村经济的专家称,中国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新的“圈地运动”值得关注,现在到处都在大办工业园区,有的地方工业园区占到县域面积的10%甚至20%以上,以致农民的土地被大量低价征用而又高价出让,农民得不到土地增值带来的收益,同时产生大量的失地农民,成为种田无地、打工无岗、低保无着落的三无人员。

  这种现象引发学界和研究人员的强烈关注。山东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王新志对此表示,中国城市化过程中存在一些误区,譬如“被”城市化—部分农民只是变成了城市户口,就业社保没有得到解决,也就是说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化;“过度”城市化—一些地方攀比建设规模,使农民进城就业成本大幅上升;“半”城市化——农民工既不能完全从农村和农业中退出,也不能完全融入城市,逐渐被“边缘化”。

  “在城镇化建设中也是如此”。济南大学软实力研究中心主任朱孔来教授就山东城镇化发展情况时对记者说,初步测算山东有930多万农民工或农村户籍人口处于城乡间摆渡的“半城市化”状态,这些人“就业在城镇、户籍在农村,劳动在城镇,家属在农村,收入在城镇、积累在农村,生活在城镇、根基在农村”,阻碍了劳动力的非农化进城,阻碍了农村消费向城市消费的转型升级。

  秦庆武认为,城市化重点是人的城市化,是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推进城市化过程必须保护农民的财产权利和物质利益,而不是以政府为本位,农民在城市化中成本高于收益,可能会有很大的后遗症,这不是我们最初城市化的初衷。

  因此,他强调要从体制和政策来进行研究探讨,体制上要解决城市化由谁来实施的问题,政策上要改变限制城乡人口流动、阻碍城市化发展的土地、户籍、就业、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的不足。

  王新志则表示,应当建立一套保护农民财产权利特别是土地权利的行之有效的制度,赋予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权利强有力的保障,建立城乡共享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确保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加并获得长期收益,同时鼓励农民将农地使用权以转让、租赁、抵押、入股等方式自发推入市场交易,形成农地使用权流转市场。

  朱孔来教授主张城市化过程中要“反哺农业”,解决农民工进城的“三难”——子女进城上学难、缺少城镇社会保险、购不起房的问题。他呼吁农民工在城镇第一次购房,政府应当从售房收益中拿出绝大部分给予购房补贴,让农民分享城市化带来的成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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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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