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国警务合作机制呼之欲出
“远比暗礁、浮木、垃圾等更危险的危险,来自于人”
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在与泰国副总理差林会见时说,中方希望于近期在北京举行中泰缅老四国警方高层会议,尽快推动建立四国维护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警务合作机制。
四国执法合作机制,对于维护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安全至关重要。澜沧江—湄公河是中国全面加强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经济合作的重要纽带,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最重要的运输通道之一。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东南亚研究所研究员朱振明至今记得,2001年6月26日澜沧江—湄公河商船正式通航那天,在西双版纳景洪港举行了隆重的通航典礼,中老缅泰四国交通部长为通航剪彩。朱振明在电台直播时激动讲解通航意义——它圆了很多代人的梦。
“早在元代,中国和越南、缅甸、老挝等国就开始了经贸往来,但通航的航段断断续续,有时通了这一段,有时通了那一段,民间贸易的规模很难增长。”朱振明说,直到1992年由亚洲开发银行发起,促进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中南半岛的经贸往来才上升到国家高度。
2000年4月,中老缅泰四国交通部长在缅甸签署了《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定》,共同为这条河道的通航提供保障。“这种保障更多是从技术层面的,比如向左行还是向右行、灯塔如何建等等。”朱振明说,尽管这份通航协定里有一句“各国要保证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商船的安全通行”,但更多考虑的也是运输安全,而不是人员安全。
通航协定签署后,中国政府投资约4000万元整治航线河道、建设沿线航运设施。但几年后,船员们发现,远比暗礁、浮木、垃圾等更危险的危险,来自于人。
朱振明说,他个人希望并坚信,下一次的四国交通部长会议上,中国会提出维护航道人员通行安全的纲领性文件。
而就在24日会见中国公安代表团时,泰国副总理差林表示,泰方愿意积极配合中方建立湄公河四国警务合作机制,共同维护湄公河国际航道安全。(记者 孔令君 林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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