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以房养老”成为热词:民政部提出了个“推进构想”,中信银行马上跟进,各地更是不甘示弱,纷纷列出时间表——“以房养老”大有马上到来的态势。但是,这种在国外颇为流行的所谓“倒按揭”养老方式真的能在国内顺利推行吗?
其实,“以房养老”并非新生事物,且不说国外,就咱国内有此提法,也不是一年两年了。美国从上个世纪末,不同的州就开始尝试“反式房产抵押贷款”,供年长者养老,美国议会在2005年则通过了赞成法案,由住房及城市发展部具体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进行审批和管理。在日本、新加坡、英国等国家,以房养老在老人中同样相当盛行。而国内,从养老金不能满足基本需要时,就有很多人提出“以房养老”,可惜因为伦理、习俗、制度等原因没能推广开来。
美国、日本这样的国家,养老体制完善,仍然需要“以房养老”,至少表明有其合理和必要之处。我们也举双手欢迎这项制度能够发挥其应有的功效。但是,在几个问题没有厘清之前,我们的欢迎与赞成仍然要打个折扣,因为,没有制度保障的所谓新政,往往事与愿违,成为一些别有用心人的工具。
首先,“以房养老”的提法业已存在,但官方表态一直十分模糊,如何厘定、实施不能临时抱佛脚。如今,从国家部委到地方政府,都“提倡”这种方式,那我们究竟该怎样“以房养老”呢?目前看来,除了个别金融机构自说自话弄出点儿章程外,似乎从上到下我们对“以房养老”仍然没有一个确切的概念,而仅仅是提出了个构想。“拍脑袋”容易,问题是面对各国不同的“实施细则”,我们总不成还要亦步亦趋,到头来邯郸学步。我们有我们的国情,“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也好,“倒按揭”也罢,在法律制度尚未完善、传统观念尚未改变的时候,既没有实施细则,又没有专门机构,“以房养老”打提前量要慎重。
其次,“以房养老”的评估不能放手,尽管类似估价早就市场化,但涉及公共利益不能当甩手掌柜。房地产业在某种程度来说,已经充分显示出其市场属性,愿买愿卖不过是愿打愿挨罢了。但作为市场评估机构,因其特殊的准入制度,目前还做不到一碗水端平,所以,我们要引进第三方机构和制度来进行约束。不然,评估机构必然会由利益驱使成为当铺——“刚买的皮草在他们眼里就是虫叮鼠咬的皮袄”。如此,我们的“倒按揭”不过是继“按揭”之后的再次被扒皮。如此,养老权益如何保证?而这第三方机构若想真正有独立价值,必须是在建立充分公信力的制度基础上,千万不能成为某些金融机构的延伸和打手。
最后,“以房养老”的基础需要确定,住宅建设用地70年就到期,如何自动续期还要有个明确规定。虽然说,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表示,这不会影响到有“以房养老”想法的人的计划,而且距离70年产权还有些年头。但正是这些“悬而未决”,给了某些人权利寻租的空间。房屋土地产权续期问题一日不解决,所谓的“以房养老”也就难免堪忧。尽管我们相信70年期满后,政府不会收回土地,让房屋成为“空中楼阁”,但倘若续期收费过多,成为谋利手段,对“以房养老”推行必将造成不小的阻力。这还仅止于城市商品房而言,对于众多农村户籍的老人来说,宅基地根本没有产权,自然无法抵押,何谈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很难在短期内说办就办。何况以上三点,仅仅是对有“以房养老”能力的人而言。我们注意到《沈阳日报》中有这样一个细节:沈阳月退休金在1000元以下的老年人占57.38%。为什么会这样低?在CPI不断高企的今天,1000元也就维持个生计罢了,可以想见,领这样退休金的真的有“闲房”来养老?我以为,“以房养老”只是我们国家整体养老体系中的“小鲜”“零食”,万万当不得饭吃,我们在烹“以房养老”这道小鲜前,首先应把整个养老体制这道硬菜做好、做精。因为,无论“以房养老”前景多么美妙,都不能脱离养老体制的改革和完善,也不能成为养老保险缺位的推辞。(孙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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