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同南开中学的师生们谈心》一文中写道,穷人应该拥有平等的权利,“公平的核心是在生存、竞争和发展的机会上人人平等,而不是基于财富或其他特权的平等”。(《天津日报》11月3日)
总理讲述了从小租住的“蜗居”生活以及爷爷办乡村小学的故事,毕业后,有14年时间是在极其艰苦的祁连山区和北山沙漠戈壁地区工作。总理的经历本身说明,艰难困苦并不可怕,不会阻碍一个人的发展。穷人其实并不需要政府的多大物质救济,只要一个公平的制度安排就行。
俗话说,虾有虾路,蟹有蟹路,民间的智慧是无穷的,能按自己的条件自由选择生存发展方式,总能取得成功。改革开放对生产力的解放,究其实就是“松绑”,给社会各阶层打开了一道道方便之门,让大家能各显神通,所以带来无限的生机与活力,不少穷人因此翻身,步入向上的通道。不过,社会财富重新分配后,既得利益者为保住到手的果实,正在设置种种准入门槛,当今的现实语境,让穷人在生存、竞争和发展的机会上平等,已变得困难,有人因此感叹,社会阶层有日益固化之虞。就拿上学来说,曾解决了众多外地孩子上学问题的北京农民工子弟学校,今秋开学之际说关停就关停了,涉及近30所学校,3万名学生,让人措手不及。对这些校长而言,他们的梦想恐怕是自由办学的环境即可。“我们的校园很小,放不下一个鞍马;我们的桌椅很旧,坐上去吱吱呀呀;但是我们的作业工整,我们的成绩不差……”多少穷人的孩子,就是在这种简陋的环境中成长,他们不需要窗明几净,只要有书读就行,这就是穷人渴望的权利。
保证穷人的平等权,有时很简单,不需要政府做什么,相反,只要政府不做什么就行。比如,上街摆摊不要驱赶,不要拆农民的房逼农民上楼,不要在农民进城时设卡收费,不轻易取缔穷人的学校、诊所、夜市,不要对穷人的活法挑剔挤兑。总理说,一个政府、一个社会应该更多地关爱穷人。但众多的事实又印证着一个痛心的现状,对穷人的“坑爹”行为已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比如,在征地上,研究表明,多数地方征地收入的分配比例大致是:农民得5%~15%,集体得25%~30%,地方政府及其机构得60%~70%,征地成了一些地方政府掠夺农民的手段。产棉大县阿瓦提县,在一条短短200米的售棉路上,竟设两道关卡收费。只要与民争利存在,穷人的平等权就是一句空话,穷人经济学便成了富人经济学,穷人要为富人作出牺牲。
到年底,又是财政要突击花钱的时候了,据报道,目前,教育、社会保障与就业、农林水事务和医疗卫生等几项支出,前三季度的完成进度都不到40%,交通运输支出执行进度则达到了74%。很明显,凡是涉及民生保障的财政支出就不积极,地方就不愿投入,如此,何以保证穷人的权利平等。而穷人的选择权不能平等,必然导致财富与其他权利上的不平等。
一棵草有一颗露水珠,天无绝人之路,让穷人能自由选择是最好的权利。而保障穷人的平等权,在于少些人为的限制与干涉,少一些“坑爹”的行为即可。(肖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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