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4日电 今天上午,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呼和浩特市举行。按照本次会议通过的选举办法,全会选举胡春华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巴特尔(蒙古族)、李佳为副书记。
胡春华简历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男,汉族,1963年4月生,湖北五峰人,198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79.09—1983.08 北京大学中文系学习
1983.08—1985.01 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干部
1985.01—1985.11 西藏青年报社工作
1985.11—1986.08 西藏饭店党委委员、人事部副主任
1986.08—1987.08 西藏饭店党委副书记、人事部经理
1987.08—1990.02 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正处级)
1990.02—1992.03 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副厅级)
1992.03—1992.12 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行署副专员
1992.12—1995.07 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
1995.07—1997.11 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其间:1996.09—1997.07 在中央党校培训部一年制中青班学习)
1997.11-1997.12 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委副书记(正地级,主持地委工作)
1997.12—2001.07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兼全国青联副主席
(1998.11)(1996.09—1999.07 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世界经济专业学习)
2001.07—2003.11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兼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2003.11—2005.03 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2005.03—2005.07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2005.07—2005.11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区党委党校校长
2005.11—2006.10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区党委党校校长
2006.11—2008.03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2008年3月任河北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同年4月,任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2009年1月当选河北省省长。2009年11月,中共中央决定,胡春华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河北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同年12月,河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胡春华辞去河北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2010年1月被补选为内蒙古十一届人大代表。1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胡春华为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第十七届中央委员。(简历资料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