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许多城郊农村迅速融入城市,当地农民基本失去土地,往往以房屋租赁、开商铺、在企业打工为业,但他们依然拒绝从身份上变成市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担心变成市民后失去村集体资产收益权,而一些地方农民变市民后因集体资产处置引发的纠纷与冲突也不断发生。记者最近在重庆市调查发现,为了规避这些问题,部分村社自发地进行了集体资产股份化的实验,把农民变成股东,建立较稳定的分红机制。目前,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此带来的一些“后遗症”也亟待引起重视。(《半月谈》2011年第21期)
城镇化的一道难题
重庆市九龙坡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何承玖认为,如何处置集体资产,是农村城镇化过程中的一道难题,尤其是城市近郊农村集体资产有相当规模,不少农民担心自己“进城”的同时,会失去集体资产收益权。
地处城乡接合部的九龙坡区华岩镇共和村就面临这道难题。该村1985年创办村集体企业以来,经过20多年积累,集体资产总额在2006年就已达到1483万元,收入稳定增长,主要以厂房、门面租赁收入为主。
共和村党支部书记李达志说,近年来,城市扩张速度不断加快,村里3345名村民已有2000多人转成市民,这些转为市民的人经常回村要求分掉集体资产,没有转市民的人则因担心失去集体资产而拒绝变市民,一度引发很多社会矛盾。
共和村村民钟炳顺告诉记者,以前村集体经济就是“干部经济”,管理上是村干部说了算,资产的分配处置本来就不透明,农民也没得到好处。现在农民大规模进了城,户籍发生改变,原来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很可能被一些干部瓜分。如果不及时处置,农民会受损失。
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上桥村同样面临这一问题。截至2011年,该村已有4000多村民“农转非”变成市民,还未“农转非”的不足100人。据统计,目前上桥村集体资产有2亿多元。按法律规定,集体资产只能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已转为市民的人是不能享受的。
覃家岗街道党工委书记赵勇说:“目前我们街道内村社集体资产积累,总量已超过10亿元。如果只让占少数的还是农民身份的人来享受这些资产,对大量曾为集体资产的积累作出过贡献、现转为市民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重庆市政府参事邱道持说,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目前农民进城变市民的越来越多,在拥有就业岗位、获得城市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同时,他们要求明晰集体资产产权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合理合法处置农村集体资产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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