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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试水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 “后遗症”亟待重视(2)

2011年11月18日 09:38 来源:半月谈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股份化改革“四步走”

  为呼应农民的诉求,重庆一些村社相继对村集体资产进行股份化改革,使农民变成股东,初步解决了城市化进程中集体资产归属、管理和收益等方面的问题。据记者调查,操作比较规范、运转比较成功的村社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一般采取“四步走”。

  首先,全面清理村集体资产,列出详细资产清单,摸清资产状况,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认定。九龙坡区华岩镇西山村2006年进行集体企业改革时,聘请重庆嘉润会计师事务所对包括国有土地在内的村集体资产进行清盘评估,并将每笔资产账目清单张榜公示,使村民心里有底。

  其次,对村集体资产进行股份化,确定股权份额,做到股权到人。渝北区、沙坪坝区的一些村社,大多以在册的原村经济合作社社员,按“农龄”(户籍年限)、“劳龄”(劳动年限)标准分配股份,将集体资产全部股份化并分配给农民;有的村社则保留了一定比例的“集体股”,由村集体掌握,主要用于对五保户、军烈属、老党员等特殊群体的抚恤。

  第三,对集体资产收益分配采取预算制,实现收益到人。村社一般在年初或年末,将集体资产收益扣除村两委开支、福利支出、提取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后,按股权份额分红。

  第四,对集体资产实行公司化运作,村民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进行监督,以确保资产保值增值。西山村就建立了重庆壹叁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经营村集体资产,并建立相应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保证股东权益。

  通过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童家桥村刘家坟社在集体资产稳步增值的同时,股民分红收入也在大幅增加。改革之初,刘家坟社股民每年每股仅能分到几分钱,去年每股分红已提高到1.1元。

  不少村民向记者反映,股份化改革后,大家不再是集体资产概念上的主人,而是变成了实实在在的股东。现在人人都关心集体资产的运行情况,希望企业做大做强,从而获得稳定的资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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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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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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