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突击花钱应整合监督资源
年年突击花钱,年年喊打,但却总给人“干打雷不下雨”的感觉。
尽管有关部门每年都表示要坚决制止年底乱花钱,但《法制日报》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很少有地方或部门因为“年底突击花钱”违规受到处罚。
“目前,在保障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设置各个关键控制环节上,千秋各异,利弊交织。只靠预算编制部门一家‘单打独斗’显然不现实。应该看到,现在缺少的并不是力量和资源,而是有效配置、利用所产生的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所以,比较切实可行的办法,是立足现有体制,整合与预算编制管理、执行、审批、监督有关的职能部门,形成‘五指并拢,握紧拳头’之势。”湖南省审计厅的一名工作人员说。
“要改变‘年底突击花钱’的局面,从根本来看,需要恢复政府预算的本义,使得预算的批复能在预算年度开始之前完成。这样,新增项目支出从预算年度开始就可以进行。对于中央层面而言,有两种选择:第一是全国人大开会时间提前到前一年的10月份。全国人大批准政府预算之后,财政部门和政府其他各部门有充分的时间在预算年度开始之前就做好各种准备工作;第二是调整预算年度。现行预算年度是公历年度。可考虑将预算年度调整为从每年的4月1日到第二年的3月31日。这样,即使全国人大会期没有改变,中央预算也可能在预算年度开始之前就得到批准。”杨志勇说。
据介绍,我国现行财政预算编制是采用增量预算法(基数加增长),以上年的收支情况为基础,根据对经济发展情况的预测,增加一定的比例。但是多年运用下来的结果是“预算套预算”,而基数本身合理与否都还存在问题,以至于不能符合实际的情况。
王敬波认为,既然下一年预算的额度要由本年度收支情况决定,那么如果今年的预算资金花不完,明年的预算有可能因此被核减;而且本年度的结余也不能留作下一年使用,必须上缴财政;而钱花不完,又会被扣上“办事不利”的帽子,所以政府部门会有一种“不花白不花”的心理。
对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也表示,下一步,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健全各单位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完善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创新财政监管模式,不断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对此,王敬波分析说,预算公开才是治本之道。
“我们一直在强调预算公开。实际上,目前整个体制的监督很乏力,而且很多都是内部自我监督,很难控制得好。如果把不同行政机关的行政经费都公开,就会把行政成本运作的控制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王敬波说,“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有两个部门的工作性质类似或者工作职能相当,但是这两个部门在人均行政运行成本中差距非常大,就会引起公众的关注,相信这也能给行政部门构成一种外部的监督。” 本报记者杜晓 本报实习生杨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