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年底,又到政府部门“突击花钱”的档期。来自财政部的统计数据显示,年末的一个月中,各级政府在2007年花掉了近1.2万亿元,2008年花掉了1.5万亿,2009年为两万亿。而今年,财政部门不得不在余下的近两个月中确定超过3.5万亿财政资金的去向——这相当于瑞士2010年的国内生产总值。上海出版协会主席江曾培写道:“我仿佛听到了年底突击花钱的‘潮声’哗哗而来”。
正如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所言,年底“突击花预算”是个老问题了,“媒体每年讨论、政府官员每年表态,可这么长时间,不但问题没有解决,而且花钱的金额和规模已经变得越来越让人瞠目结舌”。那么,政府部门为什么往往要到年底突击花钱?“年底突击花钱”何以潮声不断?
按照学者的解释,“突击花钱”不外乎受到预算制度、决算制度等财政制度的制约。不过,这些并不构成政府部门匆匆忙忙就把大笔纳税人的钱花掉的理由。预算编制项目为什么不能再细致些、更精确些?政府部门“多报预算”、“虚报预算”的企图何以总能实现?预算年度即便以“公历年”计算,是不是可以尝试允许结转?政府部门担心自己“辛辛苦苦”争取来的经费泡汤,为什么不担心老百姓辛辛苦苦创造出来的财富泡汤?要想回答上述这些问题,有效约束预算的执行,除了技术层面的改进之外,更主要的原因还在于政府财政预算的信息公开不够、公众监督难以实现。
尽管有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人大监督等各种监督,但是从实际运作的情况看,这些内部监督的效果并不明显。一方面,预算监督往往受制于单位领导,很难真正体现威力,很多时候都形同虚设,很难起到监督政府是否突击花钱、突击乱花钱的作用。另一方面,过于专业化的预算、决算报告,也是监督难于进行的障碍所在。这些年来,每年都有人大代表质疑预算草案看不懂,审议的时间过于集中,来不及仔细审议。然而,这一“技术壁垒”似乎很难有所突破。
此外,公民自发的社会监督,也往往受制于诸多因素,难以真正触动强势的政府部门。此前,湖南商人陈荣起诉湖南省三个政府部门,指责这些部门提前设定采购价格下限的行为违法,花3000万元买来市价1500万元的东西。然而,当地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却是,“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产品单价的上下限,法律法规无禁止性规定,并无不妥”。可见,公众监督的路还十分漫长。
事实上,社会各界一年比一年更关心政府“年底突击花钱”问题,不是添乱,也不是指手画脚,而应该是一个良好的契机。这种高度关心或可有力推动政府完善预算制度,实现预算公开,引入公众监督。让政府清清楚楚花钱,也让老百姓明明白白知道钱流向哪里、是否合适。 胡印斌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