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法律对报废电梯管理没有具体规定,这也使得部分报废电梯被不法分子收购、拼装并倒卖。有必要出台专门的法规,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管。
据新华社报道,今年4月25日,杭州市萧山区电梯维修工祖江在维修一台电梯时被电梯夹住后死亡。调查发现,事故电梯竟然是一台拼装电梯,其控制系统、制动器、门系统都存在安全隐患。记者还发现,在萧山地区,违法翻新、贩卖报废电梯已经形成一个地下产业链,有一批人在非法“拼装电梯”并将其投入运行。
已经报废的老旧电梯,经过拼装之后摇身一变再现江湖,公众不免要问,当地监管在哪里?
事实上,萧山那部事故电梯获得了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院萧山工作站出具的合格报告,拥有了新的注册代码。不仅如此,在其带病运行的四年间,该工作站一直在为其出具定检合格报告。可见,在报废电梯化妆、翻新的过程中,当地监管部门不仅没有尽到公众安全“看门人”的责任,其所出具的合格报告,还充当了报废电梯“洗白”的护身符。有了这样的护身符,大批老旧电梯重出江湖,直到有人付出生命的代价。
由于对检验人员的调查情况尚无披露,这中间是否存在利益关联还不清楚。已知的事实是,一部市场价数千元的报废电梯拼装之后可以卖到六万至八万元。如此巨大的利润空间容易催生扭曲的利益链条,在监管部门、检验人员的“选择性失明”背后,极有可能存在利益关联。
从个案来说,有关部门必须深入调查,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对电梯行业来说,电梯的监管责任问题,有必要进一步明确。
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河北的“一些电梯企业反映,个别监管部门只注重收费和罚款,使监管流于形式”。萧山发生的电梯事故,监管部门的责任更是不容推卸。
近年发生的多起电梯事故一再提醒,从电梯生产安装到运行维护,乃至报废管理等环节,都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比如,现有法律对报废电梯管理还没有具体规定,这也使得部分报废电梯被不法分子收购、拼装并倒卖,有必要出台专门的规定,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管。
电梯安全不能寄希望于生产者的良心,更不能以不法企业的疯狂逐利作为监管失察的借口。生产者、经营者的自我约束如何实现?关键还在于积极、有效的政府监管。惟有制度完备,监管到位、不走过场,才可能使得企业的逐利行为得到规范,才能够最大可能地呵护民众生命安全。(胡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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