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8日电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安委会日前发布通知,决定于12月上中旬组织对全国重点地区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活动。
据了解,本次督查范围包括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其中,西藏自治区安委会自行组织本地区的综合督查。
本次督查将主要针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抽查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运输、民航、建筑施工、消防、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本次督查活动从12月1日开始持续至15日。国务院安委会各督查组在地方工作10天左右。国务院安委会各督查组要深入基层一线,严肃认真地开展督查活动;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通知指出,本次检查督查内容包括2011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打非”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部署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事故查处结案情况。
通知强调,将重点检查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非法违法较大事故、瞒报谎报事故跟踪督办制度落实和责任追究情况;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相关工作情况。
通知要求,国务院安委会各督查组要深入基层一线,严肃认真地开展督查活动;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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