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2012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进行公共科目笔试,133万考生为1.8万个职位展开竞争,最热门职位竞争比例达4124:1。今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在考察录用阶段有改革,要求重点加强对考生品德的考察。(11月27日中国新闻网报道)
表面上看,“国考”加强对考生品德的考察,是改革的一大亮点,吻合《公务员法》所要求的“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但是倘若细究一下却发现,这种改革一旦被个别地方“公考”和事业单位招聘借鉴、效仿,有可能会变味沦为徇私舞弊的工具,进而损伤“公考”公平。
公众的担心绝非多余,有诸多案例可证。时下“萝卜招考”怪相层出不穷,一次次挑战着“公考”公平底线;一些地方的“公考”频频出现为“官二代”“量身订制”的闹剧,沦为一种赤裸裸的“拼爹游戏”。此外,“公考”公平一次次摔倒在体检门槛上,有些考生虽然成绩优异,却在体检环节中被“暗算”,最近发生的“宋江明案件”就是例证,考生在体检过程中“被乙肝”、“被不合格”现象不是个例,被媒体称为继“公考”歧视和“萝卜招考”之后的又一杀手。
如今,“萝卜招考”大门依然洞开,体检“被不合格”现象尚未破解,此时品德考察“横空出世”,可能为“公考”不公埋下伏笔、再添一道豁口。据国家公务员局介绍,考生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将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单看内容便知其定性、定量不好界定和操作,招考单位自由裁量权过大,极易成为徇私舞弊的工具。比如,一个考生在学生时期曾经打过架、作过弊,能否定性为“政治品德不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想找一个人的“小毛病”,岂不轻而易举。
休谟说得好:有限政府或宪政的制度设计,总是把每个人假定为无赖。政府也是如此,必须加以限制。“公考”何尝不是呢?既然品德考察可能沦为某些人徇私舞弊的工具,就必须有完善的制度设计予以防范。比如能否将品德考察关口后移,即除了有明显的如违法乱纪等“道德瑕疵”外,将“品德”放在录取后的试用期内考察,这样用人单位既可“近距离”、长时间考察一个人的品行,又可有效避免有些人借“品德”考察舞弊,岂不两全其美。
很具有讽刺意味的是,11月27日《羊城晚报》报道称,一家招聘网站的调查显示:不到三成人认为加入政府是“为人民服务”;仅两成人认为“国考”公正。这份民意调查未必完全科学、公正,但是从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回应品德考察——— 既然近八成被调查者考公务员为的是“福利待遇好”、“社会地位高”而非“为人民服务”,说明“品德”考察非常必要;仅有两成被调查者认为“国考”公正,又反证“国考”要慎用品德考察,谨防其沦为“公考”不公的又一杀手。
很显然,“国考”中的品德考察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则有助于选拔德才兼备的干部;用不好,则成为某些人徇私舞弊的工具。笔者认为,该政策能被“重点”推行,前提应当有完善的制度予以规范,各地“公考”和事业单位招聘更应该谨慎借鉴和效仿。(惠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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