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电梯伤人事故在多地频发,刺痛公众神经。记者调查发现,电梯行业在制造、安装、使用、维修、监管等环节均存在漏洞,电梯运行已成为城市公共安全的新隐患。(11月28日《京华时报》)
数据显示,导致电梯安全隐患的因素中,制造质量占16%,安装占24%,而保养和使用问题占60%。这恰如电梯行业一句妇孺皆知的话:“三分凭产品,七分靠维保。”其实,有关部门在维护和保养电梯方面,早就出台了详细政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明确规定:电梯应当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电梯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但从执行情况来看,这项政策几乎成了一纸空文。全国各地不少电梯,既不按规检修,也很少保养,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更是凤毛麟角。类似问题大量存在,给电梯运行安全埋下重大隐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人员伤亡几乎在所难免。
国内电梯标准严重滞后于国际标准,也是造成电梯安全事故频发的重要因素。按照常理,大型公共场都应使用重载型扶梯,生产电梯的企业却一直在执行“内外有别”的政策——如果出口国外,就严格按“新欧标”标准生产;如果销往国内市场,则仍按十年前的标准生产。这种“看人下菜碟”生产模式,不仅没有把国民健康放在心上,也让国内电梯生产标准远远落后于国际。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迅猛发展,一些公共建设似乎也进入了“快餐化”时代,“豆腐渣”楼房、“豆腐渣”公路、劣质桥梁等时而出现,电梯只不过是其中比较扎眼一个符号。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梦恕2010年评价深圳地铁电梯事故时,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不解决不合理工期、不合理造价、不合理合同、不合理方案四大问题,怎么能不出事呢?”而最近的一项调查显示,公共场所46%以上的电梯都存在“带病上岗”、“带伤工作”的现象。
显然,要想构筑好电梯安全的“防护大堤”,首先要在维护保养方面做到位,严格执行国家既有的公共政策;与此同时,要打破“内外有别”的政策,企业要按照国际标准来生产电梯,让所有公共场合,都安装上安全可靠的重载型扶梯;第三,要让公共设施建设切实保障质量,使每项民生工程都成为“放心工程”和“健康工程”。最后,要尽快打上电梯强制性报废制度“补丁”,不妨让中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进行电梯安全评估,决不让“带病电梯”超期服役,更不能让“翻新电梯”重新上岗。
此外,还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市民养成良好的乘坐电梯习惯。在香港,进入电梯的第一个人就主动地充当了“电梯驾驶员”,一直按住开门按钮,耐心等待乘客的进入;而在内地,现实生活中可能是尽快按住关门按钮关门,“让自己快点先走”,有时似乎已成为一种习惯。(吴睿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