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30日在北京闭幕。会议深刻分析了当前我国扶贫开发形势,全面部署了未来10年的扶贫开发工作。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对于动员全党全社会力量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和政府矢志追求的目标。党和政府始终把扶贫减困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目标,把扶贫开发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项长期任务。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把扶贫开发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地开展农村扶贫开发,取得了明显成效,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减少贫困人口成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一个标志性成就,这一成就将彪炳史册。
近10年来,我国政府几次提高扶贫标准,扩大扶贫覆盖面,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财政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畜饮用水问题大面积解决,自然村通公路、通电、通电话比例达到90%左右,儿童入学率接近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经过多年扶贫开发,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社会事业不断进步,农村居民的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扶贫开发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巩固、社会和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看到扶贫开发工作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是人均收入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扶贫对象规模大,相对贫困问题凸显,返贫问题时有发生,贫困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发展相对滞后,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扶贫开发在我国仍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和推进科学发展攻坚时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不断深入,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为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创造了更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我国的扶贫开发已经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从新的起点出发,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将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扶贫开发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投入力度,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作为主战场,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统筹发展,更加注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必须坚持开发式扶贫和社会保障相结合。在引导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经济结构,开发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提高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的同时,必须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五保供养水平,不断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生存保障。
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必须坚持专项扶贫与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相结合。在编制专项扶贫开发规划分年实施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各行业各部门的职能和特点,积极促进贫困地区水利、交通、电力、国土资源、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还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通过定点扶贫、东西部协作、社会各界参与等多种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开发建设。
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必须坚持外部支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一方面,要通过专项扶贫资金、财政转移支付、部门建设项目、社会各界捐助、引进利用外资等途径,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资金投入,不断探索参与式整村推进、小额贷款、贫困村互助资金等多种扶贫模式;另一方面,要充分尊重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在农村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地位,广泛调动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通过干部群众自强不息、苦干实干,依靠自身力量改变贫穷落后面貌。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了新一轮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即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实现这个目标,时间紧、任务重,既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以更大决心、更有效的举措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必将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确保全面小康社会建设顺利推进,造福全国各族人民,为人类发展进步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