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河南省高院院长亲自带农民工到公路局讨薪(3)

2011年12月08日 00:36 来源:央视《新闻1+1》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解说:

  这是今年司法部推出的一个公益广告,从11月20日到12月22日,这个仅仅只有10秒的公益广告每天以声音的形式在广播电台重复播出两次。这也是司法部第一次推出以农民工讨薪为主的公益广告,是想让更多的农民工知道,打工要不到钱,靠法律援助。事实上,今年刑法修改时,作为同一天实施的新规,旨在更好地解决讨薪难的恶意欠薪罪,比起它同一天出生的兄弟醉驾入刑来,却显得低调很多。

  字幕提示:

  2011年2月26日新闻

  新闻片中声音:

  恶意拖欠工资已成为一个屡禁不止的问题,《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界定为犯罪行为。

  解说:

  今年2月26日,《刑法修正案(八)》明确了恶意欠薪入罪。根据对相关法律的解释,从此之后,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恶意欠薪的单位和个人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在5月1日正式实施之后,有媒体报道说,尽管这样的处罚具有更多的威慑力,但在具体实施时,基层法院对于是否是恶意欠薪的界定却存在一定的争议。

  字幕提示:

  恶意欠薪罪遭遇界定难,专家建议明确惩罚。

  认定标准空白,恶意欠薪入罪执行不畅。

  恶意欠薪入罪数月,无一“老赖”入刑。

  恶意欠薪正式入刑,如何执行期待“解释”。

  解说:

  这是今年广东第一例恶意欠薪案。工程项目负责人因为拖欠工人10万元工资而逃跑,被民警抓获。9月底,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项目负责人有期徒刑10个月,罚款2万元。3月被抓,9月结案,整个审理过程用了6个月的时间。除此之外,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最高法院也在近日对欠薪入罪做出了司法解释,欠薪5000元以上就可以入罪。

  字幕提示:

  2011年12月6日新闻

  新闻片中声音:

  重庆的南岸区警方就成立了一个全市的首个农民工欠薪的法律救助中心和劳动信、访的执政部门来联合办公。

  解说:

  12月2日,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农民工欠薪法律救助中心挂牌成立。这是全国警方首个农民工欠薪法律救助中心,协助追款,并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欠薪单位立案调查。截至到今天,已经敦促、发放了农民工工资300余万元。

  向俊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分局副局长:

  我们公安机关这块主要职能,一个是依法打击,特别是《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之后,恶意欠薪入刑的时候,这就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力,也是我们公安机关的职责。第二个是让他们有一个合法的途径,反映自己的合法利益。因为时间比较短,目前还没有因恶意欠薪被公安机关处理的。

  董倩:

  恶意欠薪虽然已经入刑,但是还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能够让法律发挥更大的效用,听听专家怎么说。

  (电话采访)

  韩玉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我们应该抛弃一种观念,就是要等待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出台。因为司法解释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做解释,所谓不得已是在罪和非罪之间可能会有界限上的问题,或者是入罪的标准问题,这样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会做相应的司法解释。而从这种恶意拖欠工资的情况来看,实际上至少在我看,不是特别急迫需要司法解释。从法律规定来看应该是非常明确的,因为第一必须是恶意的,我想司法机关在处理这类案件的时候,只要认定是恶意的,又确实存在着欠薪行为,就应该把它认定为已经构成了犯罪,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尽管现在从实践当中来看,判例确实很少,判例很少是因为很多地方都在持一种观望的态度。

  董倩:

  节目的最后还是要借用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的一句话“要把农民工的问题看清、看大、看重,农民工欠薪的问题也就不会存在了”。其实不仅要从结案的环节去帮助农民工讨薪,还要从劳动合同、工资谈判的角度去及时地预防企业欠薪,这个问题才能够得到最好的解决。

  好,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感谢您的收看,再见。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吉翔】
    ----- 国内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