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北京市苏家坨镇综治办原主任沙乃军因贪污10万余元工程款,被一中院终审以贪污罪判刑10年半,苏家坨镇徐各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振水因贪污罪、受贿罪获刑11年半。沙乃军、刘振水的落马,均与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徐各庄村综合治理改造相关。沙乃军称,刘振水之所以愿意给他钱,是因为他具体负责该工程,在领款、验收等工作中能给刘提供方便。工程挣钱了,大家都沾点光。(12月7日 《新京报》)
呜呼哀哉,原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以虚增10万元项目预算的方式,为自己“沾点光”、“卡点油”,没想到,却因此而获刑,不但锒铛入狱,而且人财两空,得到了重判严惩。尽管其因为仅仅贪了10来万却获得了10年多的牢狱之灾而觉得很冤枉,也上诉了,并多方狡辩,但依然改变不了其犯罪的本质,也给那些想“沾光”的干部当头一棒。
似乎没有哪一个干部天生就是一个贪官,其走上贪污腐败的道路,基本都是在不知不觉、不以为然之中,慢慢失去是非判断能力,甚至将一些所谓的“不跑不送,原地不动”、“要做项目,先放血”、“花多少钱,办多大事”等这样的“潜规则”当作了行事为官的“原则”、“准则”、“法则”了。尤其是一些分管项目预算、决策、监管等的领导干部,在长期与商人、老板打交道的过程中,经不住金钱利益的诱惑,很容易下水、变质、贪污、腐败、堕落。
心态岂能失衡?俗话说,心态决定状态,角度决定高度。作为人民公仆、国家干部,不论官职大小、职位高低,都应该始终做到心系人民、情牵百姓,始终保持一颗淡定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在金钱利益诱惑面前不心动,在进退留转面前不摇摆,在矛盾问题面前不心慌,始终保持立场坚定、党性坚定、政治坚定。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少数干部,人在其位,心却不在其政。见到别人发财赚钱的时候,就眼红;看到别人升迁提拔的时候,就心急;碰到挫折困难的时候,就推诿。动不动,就心态失衡、心理失重,找不到方向,站不稳立场。因为心态失衡了,于是手可以乱伸,腿可以乱跑。殊不知,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心莫贪,贪心必起祸。这才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权力岂能失范?权力向来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了,可以利国利民;运用得不好,极易沦为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工具和帮凶。众所周知,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就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除此之外,干部不能有任何形式的特权。然而,少数干部,并不这么认为,相反却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今朝有酒今朝醉”;“今日有权不隔夜”。于是,一些干部常常倚仗自己有权,故意刁难,能办的事也不办,能按规则做的事也不按规则,相反却搞权力寻租,或当一些别有用心之人有所求时,便投桃报李,为别人提供方便的同时,也为自己贪财敛财开了口子、找到了机会。而权力一旦失范,便如洪水猛兽般会吞噬干部的灵魂。尽管短时间能“沾点光”,但由于这样的光是邪恶卑鄙之光,也不可能长久,当东窗事发的时候,恐怕哭都来不及了。
监督岂能失禁?监督是“紧箍咒”,是保证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基础。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监督不严、管理不紧,松松垮垮,干部在无人能管的状态下,便会像“温水煮青蛙”,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也就不足为怪了。尤其是对干部的“八小时”之外的监督,一旦失去控制,不该吃的东西也能吃,不该拿的也能拿,不该去的地方也能去,腐败堕落也就如影随形了。就拿前文提到的那两位看似不大的干部,之所以能够轻松“套得”项目预算款,并在权钱交易的不归路上屡屡得逞、越走越远,正是由于应该有的监督措施没有到边到位,而使得相关违纪违规违法的官与商胆子越来越大,越来越肆无忌惮。因而,对干部,尤其是一些职能部门的干部的监督,一刻也不能松,丝毫也不能软,必须严之又严、密之又密,才能真正做到令行禁止,也才能使干部无从腐败、无法腐败。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再阴险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再隐蔽狡辩的贪官也脱不了法律的严惩。做人要有人品,做官须有官德。唯有循规蹈矩、廉洁从政,才能在做人、做官的道路上一路走好行稳。否则,失德失范、贪污腐败,锒铛入狱,再叫冤也没人理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才是为官当政用权之根本。(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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