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8日电 根据国家海洋预报台预报,预计今冬明春渤海及黄海北部冰情较常年略偏重。交通运输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加强值守,进一步完善因海冰造成封港、停航和船舶。
根据国家海洋预报台预报:预计今冬明春渤海及黄海北部冰情较常年略偏重。
初冰期:辽东湾12月上旬出现初生冰;黄海北部12月上旬后期至中旬出现初生冰;渤海湾12月下旬出现初生冰;莱州湾12月底至2012年1月初出现初生冰。
严重冰期:辽东湾及黄海北部出现在2012 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渤海湾和莱州湾出现在2012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
终冰期:辽东湾和黄海北部2012年3月上旬终冰;渤海湾和莱州湾2012年2月中旬至下旬终冰。
为做好2011-2012年度防抗海冰工作,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防抗海冰工作的通知》,保障冬季海上交通运输安全与畅通。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通力协作、确保电煤等国家重点物资海上运输畅通,各省海上搜救中心要主动承担起防抗海冰的组织工作,明确工作程序和工作重点,建立有效的破冰机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运输通道的运行监控和维护管理,做好港口、公路和铁路等运输方式之间的衔接工作,保证港口生产正常有序,保证电煤等国家重点物资运输。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加强值守,进一步完善因海冰造成封港、停航和船舶。通知要求做好人员海上被困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此外,海事部门要加强巡查监控,充分利用VTS、AIS、CCTV等监控手段,加强对海冰区域船舶的动态监控,合理引导船舶进入安全海域航行和锚泊。
《通知》强调,受冬季寒潮及海冰影响,海上钻井平台作业环境恶劣,作业难度加大,同时风险也随之增加。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中海油和中石油相关企业海上作业水域及进行提油作业船舶的监管,增加应急待命力量;各省海上搜救中心要与辖区内石油生产企业建立协作机制,制定相关的信息报告制度,保持联系畅通;个室友生产企业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受海冰影响期间油品生产、储存、运输的风险分析和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海上生产作业安全防护等各项工作,防止溢油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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