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今日发布。规划要求,依托现有学校、体育场等公共场所,新建或改扩建乡村应急避难场所。
规划指出,结合区域和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以及中西部新兴发展区域等城市群或典型城市,根据人口分布和城市布局,充分利用城市中心区或人员密集区的学校、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大型绿地等场所,建设具备应急指挥、应急避难、医疗救治等功能的应急避难场所。
规划要求,在农村灾害易发区,结合乡村布局、人口分布和灾害隐患分布情况,依托现有学校、体育场等公共场所,新建或改扩建乡村应急避难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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