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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严控领导干部配备使用越野车

2011年12月17日 09:33 来源:光明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配备使用越野车问题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也是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点。近日,河北省把加强越野车的配备使用管理摆到突出位置,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据悉,河北省着力从三个方面加大对越野车的治理力度。

  一是严格配备使用管理。省公车治理办制发了《关于对省级单位越野车加强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省级单位带头落实规定,将越野车一律收归各所属办公厅(室)统一管理,不得作为领导干部的固定用车,除救灾抢险或其他必须使用的情况外,今后原则上不再乘坐越野车。省四套班子带头,省法院、省检察院等重点单位积极响应,对越野车进行了集中统一管理。同时,向全省各级公车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各级党政机关越野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强化对越野车配备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对越野车的使用管理。省水利厅、承德市等专门作出规定,除执行工作任务外,越野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使用越野车,必须按照“用车科室正式文字申请——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室统一安排出车”的程序进行审批,并建立越野车使用档案(一车一档),详细记录出车、行驶里程、用油、维修等情况,并按月汇总报送单位分管领导,专门列项定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省统一部署,各市着力加强对越野车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秦皇岛市在各主要交通路口设立了检查哨卡,对进出市区的越野车辆加强检查。承德市在市区和各县(区)主要路口实施录像抓拍,在双休日、节假日和重要时期,加强对宾馆饭店、旅游景点、高速路口等节点的明察暗访,对检查核实的10余起违规使用越野车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

  三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加强对越野车的管理,规范用车行为,各级各单位进一步建立或修订了车辆管理规定,增加了相关条款,制定了《机关车辆管理办法》、《越野车管理使用办法》等,对越野车的集中管理、派遣、放假期间的封存、停放等作了详细硬性的要求。目前,省公车治理办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全省的越野车编制配备管理使用办法,将对党政机关配备使用越野车的条件、编制数量、配备标准等进行严格限定,对日常使用管理进行详细规定,形成对越野车的长效管理机制。(记者耿建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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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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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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