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国际交流与合作
中国政府认为,自由探索、开发和利用外层空间及其天体是世界各国都享有的平等权利。世界各国开展外空活动,应有助于各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应有助于人类的安全、生存与发展。
国际空间合作应遵循联合国《关于开展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的国际合作,促进所有国家的福利和利益,并特别要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需求的宣言》中提出的基本原则。中国主张在平等互利、和平利用、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加强国际空间交流与合作,促进包容性发展。
(一)基本政策
中国政府在开展国际空间交流与合作中,采取以下基本政策:
——支持联合国系统内开展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各项活动,支持政府间、非政府间空间组织为促进航天事业发展所开展的各项活动。
——重视亚太地区的区域性空间合作,支持世界其他区域性空间合作。
——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空间合作,重视与发达国家的空间合作。
——鼓励和支持国内科研机构、工业企业、高等院校和社会团体,在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指导下,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国际空间交流与合作。
——合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开展积极、务实的国际空间合作。
(二)主要活动
2006年以来,中国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空间交流与合作,与多个国家、空间机构和国际组织签署多项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合作协定或谅解备忘录,参与联合国及相关国际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支持国际空间商业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果。
双边合作
——中国与俄罗斯在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航天合作分委会机制下,确定长期合作计划,双方已在空间科学、深空探测等领域签署多项合作协议。中国与俄罗斯互设国家航天局代表处。中俄双方在载人航天领域也开展了多项合作。
——中国与乌克兰在中乌合作委员会航天合作分委会机制下,开展广泛合作,共同签署《中乌航天合作大纲》。
——中国与欧洲空间局在中欧航天合作联合委员会机制下,共同签署《中欧航天合作现状和合作计划议定书》。在“嫦娥一号”、“嫦娥二号”月球探测任务实施期间,双方开展紧密合作。2011年9月,中国与欧洲空间局签署《关于测控网络及操作相互支持的协议》。
——中国与巴西在中巴高层协调委员会航天合作分委会机制下,统筹考虑中巴航天合作规划,积极推动中巴地球资源卫星的研制,继续保持中巴地球资源卫星数据的连续性,并扩大该卫星数据在区域和全球范围的应用。
——中国与法国在中法航天合作联合委员会机制下,签署中法空间及海洋科技合作框架协议,开展中法天文、中法海洋等卫星工程合作。
——中国与英国建立空间科学技术联合实验室,共同组织召开中英空间科学与技术研讨会,在月球探测、对地观测、空间科学研究与实验、人员培训等领域开展交流。
——中国与德国签署关于在载人航天领域开展合作的框架协议,在此协议机制下,中德双方在“神舟八号”飞船上开展了空间生命科学实验合作项目。
——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局长2010年对中国进行了友好访问,双方将继续开展在航天领域的对话。
——中国与委内瑞拉签署关于和平利用和开发外层空间技术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建立中委高级混合委员会科技、工业和航天分委会,在此框架下,推动了中委两国在通信卫星、遥感卫星以及卫星应用等方面的合作。
——中国与欧洲气象卫星开发组织为推进气象卫星资料共享和应用,共同签署《关于气象卫星资料应用、交换和分发合作协议》。
——中国与多个国家积极推动对地观测卫星数据的广泛应用。中国向多个国家赠送气象卫星广播系统接收站和气象信息综合分析处理系统,帮助南非建立了中巴地球资源卫星数据接收站,帮助泰国建立了中国环境减灾卫星数据接收站。中国并向以上国家提供相关对地观测卫星数据产品。
——中国与多个国家在卫星导航领域,开展频率协调、兼容与互操作、应用等国际交流与合作。
多边合作
——中国参加了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及其科技小组委员会和法律小组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中国与联合国签署灾害管理与应急响应天基信息平台北京办公室相关协议。目前,该办公室已正式挂牌成立。中国已通过该办公室为“非洲之角”提供旱灾风险监测产品,并且通过培训、能力建设、数据服务和灾害应急快速制图技术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区域减灾作出贡献。
——中国在《空间和重大灾害国际宪章》机制下,与多个国家空间机构开展合作,通过该机制,为汶川地震、澳大利亚森林火灾等重大灾害救援工作提供了卫星数据支持。
——2008年,在亚太地区国家的共同推动下,亚太空间合作组织正式成立。在该组织框架下,中国政府积极参与空间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及其示范应用、地基光学空间目标观测网络、导航兼容终端等多个项目合作的研究,协助制定并发布亚太多边合作小卫星数据政策,促进了亚太地区国家空间领域的合作。
——中国参与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国际委员会、国际深空探测协调机构、机构间空间碎片协调委员会、国际地球观测组织、世界气象组织等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各项活动,开展卫星导航、地球观测与地球科学研究、防灾减灾、深空探测、空间碎片等领域的多边交流与合作。“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成为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国际委员会认可的四大核心系统供应商之一,将逐步提供区域和全球导航定位服务,并加强与其他卫星导航系统间的兼容与互操作;中国将积极办好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国际委员会2012年第七届大会。中国自主开发的空间碎片防护设计系统被纳入机构间空间碎片协调委员会的防护手册。
——中国参与国际宇航联合会、国际空间研究委员会、国际宇航科学院等非政府间国际空间组织和学术机构的活动,组织召开世界月球会议等多个国际性学术会议,开展了深空探测、空间碎片等议题的研讨与交流。
商业活动
中国积极推进企业参与空间领域的国际商业活动。实现尼日利亚通信卫星、委内瑞拉通信卫星、巴基斯坦通信卫星的整星出口和在轨交付。为印度尼西亚的帕拉帕-D卫星和欧洲通信卫星公司的W3C卫星提供商业发射服务。与玻利维亚、老挝、白俄罗斯等多个国家签订商业卫星及地面系统出口合同。
(三)重点合作领域
未来五年,中国将重点在以下领域开展国际空间交流与合作:
——空间天文、空间物理、微重力科学、空间生命科学、深空探测、空间碎片等领域的科学研究。
——对地观测卫星在环境与灾害监测、全球气候变化监测与预报、海洋监测等方面的应用。
——通信广播卫星在广播电视、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方面的应用。
——卫星导航系统的应用技术合作、终端设备研发、增强设施建设、特定行业服务等。
——载人航天工程空间实验室、空间站相关技术合作,空间科学研究与实验等。
——航天测控技术合作、航天测控支持等。
——卫星商业发射服务、卫星整星与零部件进出口、卫星地面试验设备进出口、卫星地面测控和应用设施建设及服务等。
——航天领域的人员交流与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