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4日电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化建设。通知指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全国统一的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对所有烟花爆竹产品及黑火药、引火线流向实行信息化监管。
通知要求,总结礼花弹流向信息化管理工作经验,建设全国统一的信息系统,对烟花爆竹流向进行有效监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计划和方案,会同信息系统研发单位安排好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培训等相关工作,确保信息系统按时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通知指出,自2012年7月1日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的所有烟花爆竹产品及黑火药、引火线,均要按照信息系统的技术要求,在产品包装及外包装箱上张贴相应的标识码并将相关信息采集、录入信息系统;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购销产品的相关信息,要一律录入信息系统。
自2012年10月1日起,对未按规定张贴标识码并录入相关信息的产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得对外销售;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要求,不再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对2012年7月1日前生产、尚未销售的产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补贴标识码并将有关信息采集、录入信息系统;对已经进入批发和出口企业及零售环节的产品,可免于补贴标识码,允许其在2013年12月31日前销售,逾期仍未销售或出口的,应当补贴相应的标识码,或者由安全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妥善处理。
通知强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信息系统建设的需要,积极争取本级人民政府的资金支持,统筹安排好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所需经费的预算、申请、相关软(硬)件设备的配备以及培训等准备工作,并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信息系统建设要求配备必要的器材、设备和操作人员,加强与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衔接配合。
通知明确要求,确保在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全部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的系统建设(包括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及人员培训工作。信息系统应用集中培训拟于2012年3至5月进行,具体工作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另行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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