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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日报:2元的大米卖199元坑的不仅是农民

2012年01月04日 17:04 来源:济南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黑龙江五常大米最高售价可达每斤199元,但是当地稻农卖给加工企业的收购价却不足2元。记者采访得知,每斤大米的加工成本约为0.2元,加工企业通过设置不合理订单控制稻农压制收购价,以致稻农和企业获利悬殊。(1月3日《中国青年报》)

  2元收购的大米,市价四五十元,最高售价可达每斤199元,其利润之高,让人瞠目结舌,无语以对。

  这是一个“谷贱伤农”的“新版本”。按说,现在是市场经济,稻农买卖自主,价格应该随行入市——— 大米市场价格高,水稻售价越高;反之,越低。但现实却是,大米市价四五十元了,而水稻的售价却不足2元。为何?从报道看,一是农民被饱含“霸王合同”条款的合同“绑架”,没有了话语权;二是某些地方官员在利益分配问题上,并没有为农民撑腰。

  比如,作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五常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的人员同时还是稻米产业管理中心以及大米协会的工作人员,一套人马三块牌子。但这几个机构的职能,是统一行使对稻米市场的引导和管理、带领企业闯市场,维护企业利益,而对稻农利益只字未提。难怪有一位副乡长感叹万千——— 五常年产25亿斤水稻,如果1斤稻多为稻农争取1角钱的话,每年就可为稻农增收2.5亿元。但有谁愿意去做呢?

  其实,当我们为稻农抱屈的同时,还应该想想广大消费者。当我们面对菜桌上那碗香喷喷的米饭,却知悉这大米原本2元左右,而自己却花费199元购买,恐怕真的难以下咽——— 你想,1斤五常大米的收购价不足2元,加工费约为0.2元,即便加上包装、运输费、各种税费,价格也不应该如此离谱的高!很显然,“天价大米”,坑的不止是农民,还包括广大消费者。

  诚然,我国至今尚未出台《反暴利法》,但我国有《物价法》《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依照这些法律精神,这种离谱的暴利,也应该叫停和查处。

  一年一度的“十大暴利”行业揭秘证明,如今暴利已经侵蚀到许多领域。但是,谁能料到,粮食、蔬菜等农作物也能成为暴利行业!诸如“蒜你狠”、“姜你军”、“豆你玩”,以及“天价米”的轮番上演,足以见证物价的市场监管缺位。法律“刚性”不足,暴利行为便会无序、无度。

  各个领域的暴利,不仅“坑爹”,破坏一个社会的公序良俗,而且还有违法之嫌。期待有关部门能依照现有法律政策,遏制某些行业、某些物品的暴利行为;同时,期待《反暴利法》能及早出台。(永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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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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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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