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的酒多少钱,只要在我们KTV打开,我们就要收600元的服务费。”据报道,广州市民刘先生在某KTV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自备100多元的酒要被收600元的开瓶费。对此,工商物价部门均表示,KTV收取的“服务费”合理,他们也无权干涉。
广州市的这家KTV拿不出书面规定,也就是完全没有做到明码标价,仅仅只是口头说了算,这是严重违规的经营行为,有关部门不严肃查处,居然还声称合理、无权干涉,如此做法,岂非纵容经营者坑害消费者?“开瓶费”该不该收,可以存在争议,可以讨论,但“天价”开瓶费绝无讨论空间,有关部门不应为这种霸王条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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